找律师网
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时,一方当事人为了自己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可能会实施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行为,这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重大威胁。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
离婚
时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保全
离婚
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在
离婚
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
离婚
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
离婚
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该条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审理
离婚
案件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的数额可适当降低;二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可见,应否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数额应视是否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及具体案情而确定。
二、
离婚
财产保全怎样申请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
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
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离婚
时发生对方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申请财产保全是非常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方式,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申请以致拖延了申请时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很多财产已经被转移、隐藏、挥霍,挽回损失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要是你在这方面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申请进行财产保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怎么处理抚养权
虽然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的是同居关系,而我国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提供保护的,但此时如果生育了子女的话,则子女的合法利益还是会受到法......
·
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要收集哪些证据
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大打出手,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注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因此就会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一般......
·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彩礼是指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礼金及贵重财物。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表达感情、出于自愿所给付的易损耗的日常用品,......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父母离婚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这个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
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一种教育费用或者是生活费用,在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数额......
·
案件被发回重审后没有申请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在上诉时是否可以不再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不可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该办法第二十七条..款规定:“......
·
关于技术合同纠纷的时效的问题
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
·
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
·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
·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买房和买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钱,都会去贷款。那么,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您提供担保,这个担保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1、当事人......
·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及案件败诉风险4、上门咨询收费50元-100元;法律援助及电话咨询免费二、收案1、分析案件风险......
·
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未婚男女在结婚前都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这样不仅可以明确各自的财产权利范围,也能有效地避免日后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而出现纠纷。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还是不了解到底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婚前财......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
南京招聘律师
南南京律师招聘信息、月薪待遇、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南京实.律师招聘等相关信息,了解......
·
淮安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江苏省淮安市除了一个市看守所之外,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费用多少?
实用新型1、申请费:500元。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
·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首先,押金不是违......
·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1、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未婚先孕罚款是怎么计算的
·
替别人担保货被起诉,担保时是一个担保公司找的我,担保公司与我
·
以前是打的,现在是不给我钱,给我钱还记到本上,我对他很失望所
·
手术后的赔偿,我给个人打工摔伤啦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和右踝骨骨折马上就要做手术医疗
·
你好我是咱佳木斯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人我想就我们没买断工龄的事想
·
本人今退休去办理退休时发现少了两的工龄,社保人员叫我
·
关于离婚补偿问题,赔偿费的标准?
·
昆山市法院发出苏州首张大气污染执行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