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版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传播也成了现代社会人们快速获取信息的途径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内容在网络平台上更新。许多人喜欢在互联网上搜索自己喜欢的视频进行观看,但是网络视频的播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网络视频版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就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视频版权保护法律依据
(一)保护的法律依据
网络作品具有作品的三个构成要件:第一,它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的内容,是作者人格的延伸,思想和情感的表现;第二,它具有原创性,纯系作者依法独立创造完成;第三,它能够以某种物质形式加以固定和表现,即任何自由上载到因特网的文件必须输人到服务器的硬盘上。这种固定的结果,是能够被人使用互联网主机所阅读与下载(或用软盘拷贝或直接打印到纸张上)的。它不仅具有传统作品的基本特征,也完全符合《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受保护作品所做的解释:
“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这种保护也与国际上对网上作品版权保护的潮流相符。报据1996年l2月通过的《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的规定,网络作品的作者应当享有专有权。
二、网络视频版权保护措施
(二)保护措施
1、技术措施
技术是网络
著作权保护的关键。网络作品的权利保护源于技术,发展于技术,也受制于技术。数据技术所产生的利润空间和驱动力使得网络作品的非法复制与盗用有了经济学的合理性。充分发挥技术措施的保护功能,首要的是加快技术创新并予以发展性应用。用技术来控制网络作品的使用与传播成为数字领域中维护
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发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水印加载技术、CA认证技术等,有效地阻止、限制或禁止不正当接触或复制网络作品的行为,保护
著作权人的权益和网络文献信息安全。
2、法律手段
法律是
著作权保护的核心。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网络
著作权保护,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的法律体系。既要对现有
著作权法等进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来规范作品网上传输行为;既可以通过对传统
著作权保护作出网络视角的解释和延伸,又可以进行互联网作品保护的专门立法。我国先后出台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
著作权规定》,修改了
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作品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执法,提升法律地位,维护法律权威。加强对网络传播和经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审查准人制度,实施跟踪监督,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依法规范网络主体的责、权、利,确保涉网各方的利益平衡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网络空间中,作品权利人、网络服务商、传统媒体、网络用户都是网络主体。正如“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一样,有权利的人也容易滥用权利。
著作权人要求拥有作品的绝对专有权,而权利的相对性又不能容许它无限扩大。法律在保护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正当的财产权利及其基于这种权利带来的财产性利益的同时,也要“为权利的行使设置边界,为权利人的行为划定篱笆”,调节网络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保证网络作品得到合理使用。当网络作品
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我们还可以采用行政救济、仲裁救济和司法救济三种途径对其损害予以补救:
(1)
行政救济。根据
著作权法和其实施条例及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
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
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与
著作权有关的违法行为,可以实施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
知识产权,包括
商标专用权、
著作权和
专利权。”我国海关同时保护
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和
著作权,对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等同对待在对
知识产权进口环节的保护的同时,还进行出口环节的保护。
(2)仲裁救济。我国
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
著作权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
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解决
著作权纠纷的时效短,
成本低,效率高,实行一裁终局原则。因此,从保护
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考虑,立法机关把仲裁制度规定为解决
著作权合同纠纷救济的重要途径,是非常有必要的。
(3)司法救济。
第一,行政诉讼救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
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另一种是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被处罚人不愿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民事诉讼救济。根据
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①
著作权及与
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
合同纠纷案件;
②申请诉前停止侵犯
著作权、与
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
保全、诉前证据
保全案件;
③其他
著作权、与
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主要是由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第三,刑事救济。侵犯
著作权的刑事司法救济,是指侵犯
著作权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侵犯
著作权罪,依法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的救济手段。该罪的特点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
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
著作权人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道德调控
网络是自由与责任相统一的新领域。法律的共性不能完全涵盖网络
著作权保护中的特殊性,技术的受动本质要求人类对其予以理性的应用,道德作为人类一种主体的自律机制,能克服技术与法律的弊端与不足,时刻约束和监督网络主体的行为。因此,网络
著作权保护还有赖于加强道德的规范与调控:首先,要建设完善的网络道德体系。其次,强化信息伦理教育,倡导网络行业自律。引导人们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公正平等地利用和传播信息资源,理性地权衡自己的信息使用行为,在更广泛、更基础的层面上保护网络
著作权。最后,完善网络道德原则。第一,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网络作品使用中产生的道德危机要求网络各方彼此相互尊重,恪守网络诚信。第二,坚持公平正义原则。明确
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信息共享和信息独有之间寻找一个“度”的考量。第三,坚持主体性原则。网络不同于现实生活环境,其道德约束力完全来自于主体具有的道德意识和判断,不单是要求网络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具有选择权和决定权,更重要的是要承担相应的行为责任。以上就是关于网络视频版权保护的具体内容介绍。对于网络视频版权的保护最主要还是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传统的保护措施可能已经不适用于网络视频版权的保护,需要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才能更好的对网络视频版权保护。如您遇到相关问题或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均可登陆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
著作权哪些可以继承
著作权哪些可以继承1、著作权,可继承的,只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一、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1、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刑,建议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子女可以办理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子女可以办理吗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然后进行土地登记确权。......·
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
对于房屋的赠与行为,是不是只要赠送方做出免费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接受方同意接受就算完成了呢,其实并非如此,虽然房屋是对方免费赠与行为,但是接受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谈一下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的问题。一、上海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产生原因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
哪些债务不能抵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
哪些债务不能抵销,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一、哪些债务不能抵销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
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又该如何索赔?
1、找楼上业主: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一、什么民间贷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
⊙相关内容
·
丽水市看守所
浙江省丽水市看守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城西叶塘下19号,路湾隧道边,靠近三岩寺、丽水学......

·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团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子女 抚养、婚姻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等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从婚姻家庭的细腻视角处理情感纠纷,通过细致入微的沟通,......
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一、哪些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分割要件是什么夫妻财产中只有共同财产才需要进行分割,而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一、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