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首页>>法律知识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现今市场上各式商标层出不穷,很多时候人们知道某种商品是从这种商品的商标开始的,由此可见商标的重要性,可是有时候商家为了利益会冒用其他厂商的商标,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去使用同一个商标呢?这里便涉及到商标权的问题,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专有权的权利范围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商标法第五十一条从以下方面为商标的权利范围作出了界定。
  1、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
  即注册人使用的商标应当与其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图形或各要素组合上相一致,不得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将会导致不受法律保护或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2、商标注册的专用权,是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权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和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一致,否则有可能造成与上述相同的法律后果。
  (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与其核定使用的相同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核准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简而言之,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就是商标权人行使禁止权的范围,它不同于商标权人的权利范围。为有效保护商标权,各国商标法通常都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要大于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且还包括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这样规定,有利于全方位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有权。
  (三)商标权的权能划分
  商标权具有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之分,即权利行使和权利保护两个方面。积极权能是权利人在权利范围内享有实施、许可等使用商标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说,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保护范围。商标的消极权能则指的是权利人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可以禁止其他妨害行为。二者共同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边界。但不论是权利行使还是权利保护,权利人首先要确定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即知识产权权利边界。然而与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不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总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即其权利边界具有延展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进行必要的延伸和拓展,具有较强的弹性。这种论述似乎给人一种这样的感觉,即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永远是处于动荡变化之中,而结果的不可知性则是对法律的最大伤害。可是从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来看,商标法的这种制度设计又是必然的,因为与著作权与专利权都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商标之所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更多是对商标背后所积累的商誉的一种法律保护,因此在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时,就必须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平衡。由此导致了在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之时,常常充满了不同利益间平衡的色彩。商标法的最基本理论为我们在处理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提供了指引,就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而言,虽然现行法律对于各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同时又做出了兜底性条款予以调整。但是面对纷繁复杂、层出不穷的侵权行为,在具体法律条文的适用及是否侵权的判断上,常常令人无所适从。商标是将商品或服务来源区别开来的标志。商标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保证商标的这种“区别”作用。当他人使用了另一商标或者商业标识使消费者无法通过商标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进行区别时,该商标就失去了作用,法律就要通过对他人行为的纠正来恢复商标的作用。如果商标没有失去其区别作用,法律就没有必要制止他人对另一商标或者商业标识的使用。因此商标法制止的是混淆以及混淆的可能,商标权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可能导致混淆和混淆可能的行为。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是以商品权人行使禁止权的范围为限制条件的,所以商标不可以被随便冒用,侵犯了商标权将会受到法律的惩戒。以上是关于“商品权权利范围的界定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来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一、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


·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哪些
      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哪些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商标权人吗?换言之,就是商标权的主体有哪些人,谁可以成为商标权人?,只有成为了商标权人,才能对商标行......


·商标诉讼的证据有哪些
      商标诉讼的证据有哪些一、商标诉讼的证据有哪些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侵权行为仍然会发生,特别是商标侵权,那么商标侵权的证据包括哪些......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
      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怎么写商标使用授权书合同编号: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一、诉讼时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原来城市规划落后的原因,导致现在在城市的发展种不得不面临着拆迁征地等问题。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政府的规定,作出符合本地的拆迁征地工作的标准文件,并向社会各界公布。那么,......


·罪犯得了哪些病监外执行
      罪犯得了哪些病监外执行一、罪犯得了哪些病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


·有房贷的人去世后怎么办
      有房贷的人去世后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


·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物关给他人,转移财物所有权的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只对赠与人具有以下的约束力: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


·菏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怎样计算?
      菏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怎样计算?菏泽属于山东的片区,执行的是山东片区的地价征收。由于山东的片区现在的征地补偿中具体的补偿标准现执行的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因此菏泽的征地补偿标准适用于该批复。那么,您对于......


·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
      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是农民工每年讨要薪水都是非常困难的,这家我国也是一个长久复杂的问题,因此需要国家法律在这方面做出很大的努力,那么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
    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地址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广电东路99号,邮编:213000,俗称“武进湖......


·包头市看守所会见、探视手续、送衣服规定
      ●包头市看守所会见时间: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六为已决在押人员探视日。注......


    一般情况下,承租方为了在承租店面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权利义务得到相应的保障,都会与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当然,一旦双方有意愿......
    病人在治疗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或者医院不仅没有治好自己还用错误的方式加重了病情,此时病人必定会产生不满的情......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公司要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自身。如果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小孩的护养费标准是怎么计算,标准是多少
·分割房产,儿子生前给父母买的房子
·想咨询:本人想起诉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儿子4岁多;该怎么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母亲把车和车牌都送给女儿,可以吗?怎样操作可以用原来的牌照?
·广水市长岭镇能在随州拿结婚证吗?
·您好张律师,抚养费案开庭后被告需要写代理词吗?判决书下来后不
·关于恶意倒乱供销社土地资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