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首页>>法律知识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我们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关于债权转让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债权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进行转让呢?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相信您对这些问题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在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原债权人返还。
  二、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债权转让的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以上就是我们就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等相关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要清偿相关债务就应当向债权受让人清偿,还债给原债务人是不能清偿相关债务的。生活中虽然我们常常与债权债务接触,但实际上对债权债务的相关知识我们并不是十分了解,所以我们建议在发生债权债务相关纠纷时最好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好意施惠之债产生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


·申请鹤壁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鹤壁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一、无抵押担保贷款的定义无抵押贷款是不以具体某项资产作为担保的借款负债形式,即不用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一、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我国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
      现在的信息时代,我们的信息在网络上被卖的也不少,信用卡就是很多人没有防范的一点。于是许多的不法分子纷纷喵上了一些信息透露很多且防范心不强的用户,用网络诈骗等方式去骗取金额,现实中我们被骗了可以去公安局报案侦查,可是信用卡诈骗罪归谁管呢?信......


·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有哪些?劳务派遣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是需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一样是有时间期限的,那么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的......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现在生活压力的增大使得人们越来越向往诗和远方,许多人会在闲暇时间去旅行。因为对旅游景点的不熟悉,旅客通常会选择报旅游团,这样方便快捷还省时间。在和旅行团协商成功之后,需要签订一份旅游服务协议确保不会存在临时反悔的......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本身来说,只要购买了那么就是一辈子归其所有的。现在也有人在投资商铺,那商铺产权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发包人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1、协商追偿。现实生活中,当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或许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说:“你去跟他要,和他协商啊!”。这确实一种可以选择处理的方式,但当发包人一拖再拖甚至无力付款的时候,协商追款的作用其实不大。2、尽快委托专业建筑工程律师介入处理,尽早通过......


·居间合同中的媒介服务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中的媒介服务是什么,有什么区别一、居间合同中的媒介服务是什么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所谓居间服务,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根据《民法典......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风险
      所谓延期付款信用证,是受益人提示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在规定的期限内,被指定银行履行付款责任。延期付款信用证有两个特点:其一是板期,即受益人交单时即已确定付款到期日;其二是远期付款不需汇票。由于不需要提供汇票而有效规避了印花税,延期付款......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镇江讨债
    镇江讨债律师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扬州市房产专业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扬州市房产纠纷律师专注于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厂房租赁纠纷等。......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民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一审上诉后多久开庭?刑事案件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法院多长时间内要把案子移送给二审法院还真没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虽然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新商品房的价格高,但对于一些家庭来讲,可能也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就想要向银行或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房。那么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公民买二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您我儿子4月30号被关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现在我能见面吗?
·我是中专生,家是农村的,学校周六给我们补课,现在快放假说三级必须补课,收费周六00补课费共20
·单位欠费 我无法缴费,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玻璃厂上了一个月(6月17号到7
·外伤,如果因为一个朋友接到个电话·来了一伙人把我砍伤住院了·虽然这个朋友主观不是
·赵律师你好:我们几个同事是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了30多年了,前年
·自己发出的红包被对方领了。想要他要回来,他又不给。他又给我拉黑了。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非公职人员非事业单位被x委带走“协助调查”,
·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