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交强险保险条款全文
1、交强险保险条款——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2、交强险保险条款——定义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第三者强制险。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
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交强险保险条款——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4、交强险保险条款——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
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5、交强险保险条款——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
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6、交强险保险条款——保险区间
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7、交强险保险条款——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
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
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
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
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8、交强险保险条款——变更终止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9、交强险保险条款——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交强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法律我们为您整理的交强险保险条款详细条文,在涉及到交强险保险的,您可以参照上文来明确自己可以得到哪些赔偿,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时因为交强险本身极其复杂,如果上文未能解答您的疑问,您也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网站律师,可以获得快速又便捷的法律服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理赔偿
汽车代驾违章怎么办理赔偿近年来,由于酒驾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这同时也给开车的人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使他们对开车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随之而来的便是汽......·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还是有很多司机并没有驾驶证,也就是无证驾驶,这是违法行为。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
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有很多,有同等责任,有主要责任,也有无责任的,那交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无责任呢?交通事故都要赔偿,此时认定属于无责任人的话,那么是否还要赔偿......·
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
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行驶的,常见的都是小汽车、大货车、客车等等。换言之,这些类型的车辆是允许上高速的,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一些车时不能......·
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的理由
专利权无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下列要求: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
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我们都知道,买房租房,为了双方的有效的合理权益,我们一般会采取签约合同的方式,然而,有时候合同是没能做到方方面面的。那么“合同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可否主张违约金”?相信这也还是很多人的疑惑,下面我们将带......·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
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一项立法原则,它的目的在于保护二审中被告一方的基本上诉权利,审判机关不能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上诉不加刑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一、上诉不加刑的合法情形(1)被告人......·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在提起国家赔偿的时候,一般由履行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当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国家赔偿的这种请求以后也会详细的进行审理的,认为当事人提出的国家赔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肯定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仍然可以提出复......·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包括哪些
拘役与有期徒刑同属于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自由刑,并且都有一定的刑期限制,当然法律规定的具体刑期是不同的。除此之外,拘役和有期徒刑还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与有期徒刑的不同,主要内容包括......
⊙相关内容
·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为遇到债务纠纷、工资追讨问题的个人或企业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提供各类民间欠......
·
扬州市仲裁机构地址、电话号码、受理办公时间
名称:扬州仲裁委地址:江都路51号电话:(0514)87900903名称:扬州......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买房算是人生的大事之一,很多人买了房后,都期盼着开发商能够早点交房,以便早日搬进新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开发商要延期交房的情况下,作为购房者该怎么做,是否可以退房了?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出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提单上承运人的法律身份确定
承运人的识别,首先从提单上的记载来判断。依《1993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承运人的名称必须出现在提单中,提单上关于承运人的记载有三处:提单正面抬头印刷的运输公司的名称、标志;提单正面右下角的签名;背面“承运人识别条款”和“光船租船”条款。 ......·
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
传销罪是一种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名的,实际是引诱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者是欺骗加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参与人数的逐步壮大来从参与者身上捞取利益,按照顺序分成不同阶级,以不正当的手段控制参与者,传销罪商品认定是怎样的呢?传销罪商品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