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打官司有用吗?
朋友欠钱不还向法院起诉是有用的,判决有利于定纷止争固定权利义务,执行有利于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发生借款不还情况的时候,出借人不要抱着畏难的情绪对司法作不信任的猜测,而应该及时起诉到法院。
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定纷止争,判决对本金及利息的合法性判断是权利义务确定的基础,判决生效后,权益就非常明确了。
对方如果不按照判决履行,还可以起算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加倍利息。
申请执行后,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手段,比如查询银行存款情况、限制其高消费、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
拘留等。
欠钱不还法院会采取以下措施:
1、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第二十八条: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第二十九条: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
2、冻结银行账户、存款、收入和养老金
根据《执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含其分理处、营业所和储蓄所)、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的存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
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3、查封拍卖不动产(如
房产)
根据《执行规定》第41条:对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46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第47条: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查封扣押动产(如车辆)
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查控功能将于今年3月底前上线运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采取网上查封措施,限制车辆的转让、过户及抵押。
公安机关也将根据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执勤站点对有关车辆进行查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5、禁止转让
知识产权,冻结相应的股权、
证券等账户
根据《执行规定》第50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转让其
专利权、注册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财产权部分)等
知识产权。
第51条: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第52条: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
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
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第53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6、发出搜查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7、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8、拘传调查询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场。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被拘传人进行调查询问,调查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法可能采取
拘留措施的,调查询问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9、依申请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
根据《执行规定》第61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10、代履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三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该义务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选定代履行人。
11、限制高消费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17号)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12、限制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法》第八条规定,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对被执行人身份、出入境证件等信息的网络查询功能将于今年3月底前上线运行。
13、向媒体公布失信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
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购房、买车等大额消费难免有手头紧的时候,如果是向亲朋好友借钱,则应该写一份借款合同,再不济的话,也必须写......·
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一、如何认定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企业借款对象的不同,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如何要做具体的分析,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违......·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
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一、欠款人不还钱该如何讨债1、“函电”讨债法(1)是指债权人通过向欠款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发现,很多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最终都是归女方的,这种情况下,男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也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过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进行。那一般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事故,这种医疗事故一般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只有在某些情形下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医疗......·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电信光缆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怎么写?电信电缆工程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通常工程的发包方都是地方政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对电信电缆工程进行招标,并通过评标,选择出最优的承包方。之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那么电信光......·
商品买卖什么情况可以七天内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后是必须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才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保障。既然是合同,那么肯定就有条条款款。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屋买卖合......·
要如何拟定房屋租赁合同
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其实也就是书写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才需要书写租赁合同。而此时租赁合同中的内容,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就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具体书写合同的时候能够小心注意,至少要清楚该怎么拟定房屋租赁合同。下面我们带来相......·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
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判定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会略有不同,也是随着交通法的不断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判断的标准也在不断的健全,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和责任认定更加精确。接下来,我们带着您一起看看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标准。一、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判定1、全......
⊙相关内容
·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专业提供南京HR风险管理、项目培训、离职设计、法律顾问、员工维权、......
·
律师法律援助暖人心,当事人真诚感谢送锦旗
律师法律援助暖人心,当事人真诚感谢送锦旗2019年1月15日,黄河涯镇村民滕......
户口簿户主变更条件主要有哪些一、户口簿户主变更条件主要有哪些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
签署和解协议应当注意什么一、签署和解协议应当注意什么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多少构成犯罪?根据法律规定贩毒不论数量多少都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走私、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