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夫妻一方有一些过错行为,而对此我国法律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那么您知道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具体包括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种类包括哪些
  
  下列涉及过错方四种类型行为的解释:
  
  1)“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有法定义务者逃避生活扶养、辅助义务的为“遗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可以由过错方提起吗
  
  登记离婚,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登记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是离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选择的离婚方式。双方既然协商,就说明都愿意离婚,所以谁提出都可以,无论有无过错。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对离婚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进行限制,因此有无过错都可提出离婚申请。
  
  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主要有四种,即上文中介绍的内容,只有在因为这四种行为之一,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可以向无过错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当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强制判决离婚。相信很多人都想问,如果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了?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费与抚养权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


·离婚赔偿适用法律都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离婚,可能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作出赔偿,不过有些赔偿却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这至少说在我国其实离婚赔偿是存在的,那一般离婚赔偿适用法律......


·离婚财产分割与逾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怎么算?
      离婚容易引起纠纷的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一个是子女的抚养,一个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先协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


·未成年工不发工资要怎么维权?
      企业招聘员工为自己工作,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不过实践中确实会有一些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甚至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构成侵权,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保障机构进行投诉。但如果该员工是未成年工,未到参加工作的年龄,那么未成年工......


·离家出走算遗弃罪吗,怎样才算遗弃罪?
      众所周知,遗弃主要是指的是本该承担抚养义务的抚养人遗弃被抚养人的行为,因为本该履行义务而没有履行,情节严重的便构成遗弃罪。一般这种遗弃行为会给被扶养人造成严重的影响,负有抚养义务但拒绝扶养这种情节恶劣的行为是令人不齿的。离家出走是一个高发事......


·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按照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定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少儿医保可以在学校申报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申办。接下来,由我们带您详细了解少儿医保需要什么......


·如何跟亲戚讨债
      如何跟亲戚讨债一、采用协商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


·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的受偿是怎样的
      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的受偿是怎样的在工程中,大部分人都有了解相关的知识,但是工程中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又有哪些需要人们知晓的呢?比方说工程中的留置权。而对于留置权又有多少人知晓其中的一些知识呢?那么什么是工程留置权?工程留置权又是需要......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出让的关系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出让的关系区别是什么我们可以采用租赁土地和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使用,这两种方式都能够让我们对土地进行使用,但这两者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不相同的,权益上和法律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那具体来......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实践中,不少人习惯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为公司法人,这其实就是指实实在在的一个人,并不是您以为的企业组织。实践中,当然公司法人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担任公司......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相关内容
·戚墅堰区律师
    常州市戚墅堰区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戚墅堰律师提供离婚,劳动工伤,公司法,刑事辩护,交通事......


·衢州市律师事务所积极服务企业和乡村
      衢州市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培训活动。为使民营企业掌握......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这个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交哪些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房......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1)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弟弟在旅游中溺水死亡,我父母委托媳妇办理赔偿款。回来媳妇就不给往出拿钱处理我弟弟的后事,我想
·请问应该向肇事着提出多少赔偿呢?
·我在原来的单位不干了,怎么查到我原来的派遣公司
·还有一个月结婚了,男方无理由提出退婚,聘金要全部退给他家吗
·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
·请问如果当事人自己由于违规操作造成的工伤公司应该负责吗?
·婚前财产公证,您好,您好,我马上要结婚了,可我男朋友在部队不
·佛山社保转广,你好,你好,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基金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