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法律规定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公民个人遗产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
专利
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
证券
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5、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
遗产继承
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在
遗产继承
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继承权公证是指核实继承者享有继承死者生前财产的资格后所开具的证明,它有真实性和公正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协议继承、法定继承......
·
一、继承父母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继承父母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父母的遗产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遗嘱中表示只留给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吗?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开始继承时间是在被继承者死亡时就可以开始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
·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怎样?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怎样?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自动续期,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
·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单位,要切实履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检测。现在很多省市都根据自身情况,出台了一些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那么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职工休年假,想用的别的方式代替,那么补休可以代替年休假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补休可以代替年休假吗......
·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
·
无效婚姻中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
无效婚姻中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
·
民事裁定书(准许或不准撤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0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在审理......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栖霞区离婚官司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律师谈请律师打离婚官司一般要花多少钱?如何打离婚官司?南京市栖霞......
·
广州债权债务 律师精典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让老赖无处藏身 &......
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我们知道租房有租房的合同,工程建设也会有合同,那么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呢?工程质量它关......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
一、河南开封工伤认定都包括什么?1、医疗费2、伙食补助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护理费5、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咨询法律,软肋骨裂了四根够伤残吗
·
由于车子手刹没拉好,车子自己滑撞了人,现在保险公司不
·
被拘留人员是直接从拘留所适当还是从进去的交警大队释放
·
我之前被人逼着借网贷还不起了怎么san
·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
伙同几个人和前妻家纠纷
·
我单位从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里扣交由单位缴纳的社保金合理吗
·
新车买了保险也买了,车子一直没给办临时牌,可以退车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