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首页
>>
法律知识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一、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
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财产
保全
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
保全
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
保全
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
保全
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做出裁定是应对财产
保全
的期限予以明确。
但对于
保全
到期债权的期限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进而
执行
哪一个期限,以及
保全
到期债权应否设定期限的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有的法官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
执行
不超过六个月的
保全
期限。
有的法官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
执行
不超过二年的
保全
期限。
还有法官认为,财产
保全
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
执行
,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
保全
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
保全
设定期限,既不利于
保全
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浪费了司法资源,从制度的设定方面看也没有这个必要。其实对到期债权
保全
的期限不可一概而论,应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二、债权
保全
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
房产
、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
股权
: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
专利
、
商标
权:每次六个月。
三、债权
保险
的条件
财产
保全
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
保全
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
保全
;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
保全
。
诉讼前的财产
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
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
起诉
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
保全
应具备两个条件:
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
保全
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
保全
诉讼中的财产
保全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
保全
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
执行
或者难以
执行
。对诉讼中的财产
保全
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怎么追债
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据最好能直接证明债务关系成立的,如贷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具体包括: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
·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
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欠200块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
·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一、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可以是书面的......
·
失信被执行人会坐牢吗
有可能坐牢。按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
·
绑架罪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绑架罪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一、绑架罪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借条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了,债权人可以把借条归还给债务人。也可以在借条下方写明......
·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约束劳动关系领域,我国制订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两部主要法律。为了辅助该法实施,还制定了一些包括仲裁法在内的诸多附属法。在这之中,劳动合同法因为约束的问题和广大劳动者息息相关,关注度也最高。那么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合......
·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东欠债怎么办?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东欠债怎么办?股东欠债的,需要偿还处理,特别是个人破产等情况的还需要对股权进行转让并偿还债务。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
·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怎么进行补偿一、补偿范围虽然小产权房所占土地是集体建设用地,但具有很多商品房的特点,因此其拆迁补偿应当做到两个方面的统筹: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土地出让金......
·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公司中,职工付出了应该的劳动力,公司应该给职员发放福利,那么公司应该支付职工多少酬薪呢?是否应该支付职工福利费吗?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的有关知识。一、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
·
一、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一、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妨害公务罪律师
南京妨害公务罪律师解答妨害公务罪的构成、立案标准、妨害公务罪判多久、无罪从轻辩护......
·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升级改造,南京市公安局直接管理
2018年6月5日上午,南京市.举行市第三看守所揭牌仪式。为进一步优化全......
目前仍有一局部农民关于土地确权持不理不睬的态度,以为本人耕种多年的土地资源就是本人,谁也抢不走。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
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
诉讼案件中律师如何收费?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您好!迁移户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骑摩托车自己摔伤没有第三方医保能报销
·
你好,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务协议,不缴纳保险,法定假日没有加班工资,恶意辞退员工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
被电动车撞伤导至面部骨拆
·
中银e贷提现要先付工本费吗?提一万要三百是骗人的吗?
·
合同续签,合同断档1个月
·
我堂弟在昆山市的厂区中受伤,老板付了部分医药费了,然后就不问
·
集资工厂工协议,集资工厂工协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