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犯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犯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罪的终止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如下: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二)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自动地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三)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彻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否则,如果是行为人感到时机不利,暂时停止进行犯罪而等到适当时机再实施,那就不是彻底地停止犯罪,而是犯罪进行的暂时中断。所谓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是就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的犯罪而言的,不能理解为行为人从此以后不再实施任何犯罪。只有是出于违法行为者意志原因导致的犯罪未遂,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中止,而犯罪终止一般包含所有可以使得犯罪形态不在发生变化的情形。也即犯罪终止包含犯罪中止的情形。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要确定终止后具体的犯罪形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电子证据怎么取证和认定?
      现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同时也有人利用网络来进行犯罪,我们在网络上发现网络非法经营者的时候我们首先就是要采取他们的犯罪证据才能够将他们绳之以法,下面我们给......


·犯罪部分既遂怎么认定?
      一、犯罪部分既遂怎么认定?犯罪部分既遂的认定一般是通过认定其是否已经满足了犯罪的要件来确定的。1、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
      一、范文×××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新刑法受贿100万判多长时间?
      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开始在各个省市展开,所以对于贪腐受贿现象特别敏感,为了响应反腐倡廉的成效,新刑法对受贿贪污的规定有着更加具体严重的条款规定,防微杜渐......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也就是肇事司机等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来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


·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要式合同两者的关系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委托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关于委托合同有很多不同的情形,有许多需要进行委托合同制定和签订的朋友们在询问:委托合同要......


·新冠疫情下合同纠纷中不可抗力规则的适用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现象,以及如战争等社会现象,属于通常意义上的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具有不受当事人意志支配的特点,在各国法律中一般都作为民事免责......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在我国的建筑过程中,钢结构作为一种建筑结构类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之后的工程建设影响十分重大。所以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不可小趋,需要我们特别关注。我国也制定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我们将为......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买房都是意见不折不扣的大事,而此时为了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买房都是意见不折不扣的大事,而此时为了有更好的选择,同时也为了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受到卖方的欺诈,很多人此时都会委托专业的房产中介机构来买房,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支付中介费了,那买房子中介费一般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可以报警吗?可以报警,但一般是要让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处理,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但去法院起诉要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


·如何举证重婚罪,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
      生活中,因重婚形成的婚姻属于违法婚姻,此时行为人不仅要受《婚姻法》的评价,还会受到《刑法》评价,也就是要受到刑事处罚。不过在此之前,要先对重婚罪进行举证。那么如何举证重婚罪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如何举证重婚罪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


·彩礼返还的数额是多少,需要返还的彩礼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时,应该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返还彩礼的......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
    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西湖村,是扬州市江都区...看守所,律师去......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整体入驻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


    网络非法集资举报方式是什么网络非法集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一般到当地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举报、报案。非法集资诱骗手段1、承诺高......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
    合同诈骗与诈骗竞合时怎么处理?合同诈骗与诈骗竞合时按照合同诈骗来处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属于特定的诈骗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外嫁到南京,户口怎么迁移?
·判决已经生效,法院迟迟不给执行,已经2年了 我们是外地的,怎么办呢
·国家有没有统一的民事赔偿标准
·户口迁移问题,您好!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非交所原始股上市交易的时间是?
·男方嗜酒成性,女方多次要求离婚无果。现在确定需要离婚要怎么做
·和朋友去打架,我没动手,我犯法没
·正规足疗按摩店老板让她做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