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首页
>>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新刑诉法全文冻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由于案情需要,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打击。在经济犯罪中,这种手段是经常用到的。我国刑事诉......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伤害犯罪的主体当中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是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此时最好还是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这样才能争取宽大处......
·
聋哑人犯罪会被判刑吗,聋哑人犯罪是否会判刑
聋哑人等残疾人犯罪,同样是对他人、集体、国家、社会合法权益的侵害,同样属于对《刑法》的触犯,那么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的,就会被判以刑罚。以下是的......
·
什么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一般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重一些的,因此实践中认定属于故意犯罪还......
·
企业并购重组审核通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重组审核通过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并购重组的定义及流程。1、企业并购重组的定义:企业并购重组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控制权,以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实现自身经济目标的一种经济行为。2、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1)收集......
·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在现实的生活中,离婚是经常发生的事,离婚后不仅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子女也是有抚养义务的,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的费用可以协议约定。那么当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要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就协议离婚后抚......
·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
·
犯了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一般发生在刑事拘留后,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非法拘禁罪视情节轻重而言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在本文中为你解答。一、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聘请律师进行申请,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后做出决定是否可以取保候......
·
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
随着经济的提升,大街上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于此同时相衍生出来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长。交通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充分了解交通知识很有必要。那么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呢?特意为您整理了如下资料。一、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发生交通事......
·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
·
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
一般的公司会根据年度或者月度为劳动者结算相应的工资,工资的发放是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发放的。但是现实中难免会出现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的,那么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呢?请阅读我们整理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常会遇见企业无法经营等原因将其转让,在进行企业转让的时候,相关人员必须要处理债权债务的问题。债权债务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呢?......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温岭市看守所
浙江省温岭市看守所位于温岭市箬横镇西汇头村(迁建原址太平街道石景路),西侧为台州......
·
Y某行贿案从轻缓刑辩护成功案
Y某行贿罪案一审辩护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
·
打架打伤人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起诉离婚中哺乳期是什么时间?
离婚这个问题是很多遇到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离婚的案件处理比较谨慎,保障双反的利益都不受到侵犯,一些夫妻由于感情不和会选择分居,时间久了感情淡了,就会进行离婚。但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离婚的,在女性哺乳期时就不能轻易离婚。那起诉离婚中哺乳期是......
·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1)有明确的被告;(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2、原告......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醉驾咨询,请律师给予支持
·
本人老婆网上被人骗53000多元在榄核派出所当天报警立案,5
·
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
转让协议效力问题,你好,你好,我于上月接手了一层楼的经营权(该楼
·
我刚在QQ上被骗了1100元,这能报警吗
·
民事纠纷,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的邻居起诉我说我家里走的公用水管道漏水使他家卧室墙
·
再婚 二胎准生证怎么办,我再婚;女方初婚;我们同在一个省不在一个地区
·
就是当初通过一个别人发群里面的二维码,然后添加对方为好友,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