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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环岛交通事故判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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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环岛
交通事故
判定规定是什么?
出环岛
交通事故
判定规定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确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二、关于环岛
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
交通事故
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
交通事故
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
交通事故
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警多久出具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以上就是环岛发生
交通事故
的判定处理方法,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是需要按照交通管理规则中具体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交警部门,并由交警部门在勘察事故现场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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