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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立案后如何追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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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立案后如何追回钱款?
合同
诈骗立案后等公安机关破案了会依法退回受害人的钱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予以返还。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下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二、
合同
诈骗罪的
量刑
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
合同
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
合同
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
票据
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
合同
或者部分履行
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
合同
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
诈骗的立案不等于马上就能追回钱款了,在公安机关还没有调查清楚了的情况下也不能确定对方是否构成
合同
诈骗罪,但被骗的钱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的,嫌疑人现在也没有赔偿能力,那造成的损失只能受害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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