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首页>>法律知识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一、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1、分公司公章签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的公章来盖印,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的印章盖印,而且印章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具备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没有可以承担起法人资格的代表,但同样也是拥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并且其活动范围受到总公司的调配,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在总公司授予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可以自由经营。自由进行对外合作和签订合同。分公司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将总公司的市场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若是事事都需要向总公司报备则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分公司签订了超出总公司规定范围的合同,则这类合同有可能沦为无效的商业合同,或者成为待定的商业合同。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成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就属于总公司附属机构,但对于分公司一般也是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从而也可以单独的实施各项活动,但一定要在总公司的范围之内,那么就是可以得到保护的,对于合同的诉讼主体全部都是会由总公司来进行承担。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的去发展去创新自己的业务才能发展的更好,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具有很多的股东,......


·入职半年就怀孕被公司要辞职怎么办
      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各项权益保障都有详细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的,特别是对于孕妇,用人单位不仅不能以怀孕为借口,将孕妇开除,还必须对孕......


·企业并购分为哪些类型?
      企业并购分为哪些类型?企业并购,亦称兼并收购,是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是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以下便是企业并购的一些类型1、横向并购横......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合同要怎么写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合同要怎么写合伙企业与我们熟知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不太一样的,其中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人不能称之为股东,而应该实合伙人,在对企业承担的......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需求在不断增长,工程也越来越多。人们不像以前一样,追求温饱问题,而且越来越看重精神生活,那么人们对质量的要求也随着增长,工程的质量是要求比较严格的,因为只有质量的稳定可靠人们才会安心使用......


·离婚在现在社会中并不是什么?
      离婚在现在社会中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离婚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提出,且离婚牵扯到很多事情,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因此最新版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条件及相关问题都给出了明确规定,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参考。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地区别是什么我国施行的土地公有制,有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种表现形式。因此,土地使用权也分为两种,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归根结底,国家享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最终管理和......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


·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罪可判死刑吗?
      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罪可判死刑吗?非法集资行为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人会受到刑事上的制裁,也就是我国刑法上关于非法集资罪的刑事处罚,那么在我国法律上非法集资罪可判死刑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


·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主要是为了惩罚犯罪,随着时代的变迁,刑法也不断颁布修正案来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是对于已经完善不需要修改的条文就没有再做修改,挪用公款是有职位上要求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他们职务关系将资金用到其他地方,他与贪污罪有一定的相同之处。那刑......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
      北京征地信息公开中主要说了什么?信息公开现在已经是各地政府行政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准则,我国公民可以从这些被政府公开的信息中获得自己想要知道的咨询,这些咨询也能为我们以后的行动提供一些信息依据。北京征地信息公开自然有官网上专门发布相关情况,所以......


·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那么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民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常州清债
    常州清债律师为常州个人和企业清理债务、追账催债、清欠催帐、清账收账,常州清债律师......


·泰州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去?
      泰州市看守所位于泰州火车站、泰州花卉博览园附近,俞张公路(x203县道)旁。位......


    一,诉讼标的额计算是怎样的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
    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受伤后初次进行工伤认定、对结果不服需要行政复议和进行工伤鉴定的期限都是有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在规定......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侵犯个人名誉和隐私权的怎么办,能起诉吗?
·我脸部被损伤 不知道要怎么样赔偿
·谁能帮帮我该怎么处理!!!
·我底四级转业士官,现在专业士兵是很难安置的
·车祸责任,我爸爸用摩托车载客
·马律师你好,你还记得2017年,我来找你起诉离婚的是吗?
·我抱养了一个出生仅一天的女婴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人死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