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会判刑吗?

首页>>法律知识

    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会判刑吗?
  
  一、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会判刑吗?
  
  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且在最后法院判定构成该罪是肯定会被判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条件:
  
  1、犯罪的人必须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那些被组织的表演者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对表演者应采用教育和行政措施使其认识错误,教育他们去从事正当的劳动获取合法的报酬。
  
  但对于那些既是组织者又是表演者的人,就应按照组织淫秽表演罪处理。另外对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是要组织淫秽表演,仍为其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
  
  就要按照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共犯处理,并根据他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定罪处罚。对于为组织淫秽表演活动卖票或者进行其他服务性活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对于专门从事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团伙、集团的成员应当按共犯处理。但对于犯罪分子雇用的服务人员,一般可不按照犯罪处理。
  
  2、犯罪人必须有组织淫秽表演的具体行为。所雇用的演员的多少以及观众数量的多少,一般并不影响对犯罪的认定,而只是作为犯罪的情节考虑。
  
  比如,人数多、次数多,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大,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就会考虑给他比较严重的处罚。
  
  综上,如果当事人只是涉嫌而没有确实的证据来判定罪名也是可能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一旦被法院认定构罪且通过调查得出不同程度的社会影响进行量刑,而一般的加重情节通常就是表演涉及的人数非常多且危害很大就会被判处重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伴随着一个不好的现象电信诈骗。电信诈骗频繁发生,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人们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就是个人信息遭到了泄露。......


·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在司法解释中对诈骗罪的数额范围有规定,但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并没有统一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与此同时也允许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情况,确定本地区......


·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时什么?
      在我国古代的发展史之中,并没有决水罪这一罪名,也没有关于保护水资源的法律规定。近代以来,我国兴修水利,出现了多种故意决水的情形,为了打击此种犯罪行为,......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
      生活中经常出现债务纠纷,而此时有的债权人可能会就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来要债,如实施绑架行为。那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债权人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吧。一、绑人要债犯绑架罪吗近几年来,社会上出现......


·网络犯罪犯罪主体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1、现有刑法规定未体现出网络犯罪明显低龄化的特点。从网络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来看,网络犯罪越来越呈低龄化趋势,不少惊天......


·一、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一、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装修属于民事诉讼,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


·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管辖
      虚假诉讼一般是指行为人的民事诉讼中有相应的虚假行为,影响案件的判决。自刑法修正案九开始,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就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我国该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管辖由公安机关立案......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一、有固......


·如何区别人防工程染毒区和清洁区标准是什么?
      如何区别人防工程染毒区和清洁区标准是什么一、如何区别人防工程染毒区和清洁区标准是什么分隔染毒区和清洁区的隔墙就是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承担防毒作用在人防规范中对密闭隔墙有不少严格的要求。人防染毒区和清洁区:人防工程中的染毒区,是指人防工程防......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民事律师
    南京民事律师熟悉民事法律法规和民事法律程序,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婚姻家庭......


·安徽省各市看守所电话、地址
      合肥市看守所0551-66261112合肥市看守所(新看守所)地址:合肥市北......


    一、财产分割房屋的规定是什么?财产分割房屋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般......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
    很多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例外。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呢?劳动者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那么应该怎么进行劳动争议仲......

    鉴定轻伤二级标准由什么鉴定机构鉴定?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父亲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69岁,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拆迁评估报告怎么才算合法有效呢
·作假证供要承担什么的法律责任
·第五掌骨线形骨折属于轻伤害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几人喝酒后殴打一个老人算不算寻衅滋
·工资被法院冻结没有生活费了怎么san
·我是丹东的农村人48岁以前没办过保险,现在想办社保养老能办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