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有哪些内容?
浙江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意见
为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正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刑事自诉程序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条 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一)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不起诉决定书》的;
(二)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予接收申请执行人报案材料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
第三条 人民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予以退回或公安机关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或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告知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
第四条 执行法院立案部门对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件,应当及时予以立案。对于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时,经调查确认被告人下落不明的,立案部门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拒不撤回的,裁定不予受理。
对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正式立案,但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 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固定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证据。
第六条 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除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提供下列证据:
(一)已生效的执行依据,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二)执行机构提供的犯罪嫌疑人负有执行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相应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
第七条 刑事审判部门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视情决定采取拘传、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立案后被告人下落不明有逮捕必要的,应及时决定逮捕,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缺乏证据,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
第八条 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自诉人可以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九条 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的,不中断原执行案件的执行。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执行担保、履行完毕等执行材料由审理自诉案件的部门及时移送执行部门。
二、拒不执行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针对被告人不履行法院民事判决的情况,刑法上有拒执罪的罪名,浙江省也出台相关意见解释,对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办案材料、立案程序、免责情形等做出了规定。民事诉讼原告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拒执罪。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执行期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是否仍应对新到期的债务申请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申请执行人只能对已经到期的债权分期或一并申请执行,对未到期的债权不能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
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异议人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设立了执行内部监督程序,对执行异议消极审查行为进行监督。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异议人以......·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时需要对多个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的,是否可以制作分配方案?当事人对分配方案不服应如何救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
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控制要点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土建工程是先与其他工程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所有工程施工的基础,只有土建工程的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才能有稳固的根基,防止在后期其他工程出现被动影响型质量问题,在土建工程中,每个......·
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
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现在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对于现在快节奏的人来说很重要,但是需要多少时间呢?应该有很多人想知道,如果您感兴趣请阅读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如果......·
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就是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一、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受伤级别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2017年眼睛工伤鉴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相关内容
·
南京工伤认定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为公司、职工提供专业、精准、一站式的劳动法律服务。针对劳动合同法、用......
·
胡文欣律师又成功代理一起民事申诉案
九江润丰建材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建华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先......
交通肇事造成2死5伤最高会判几年?1、具体刑期要看肇事方在事故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签订,不只是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也对租赁者安心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