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驰名
商标
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
商标
法》第14条规定,驰名
商标
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
商标
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
商标
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
商标
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
商标
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
商标
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
商标
的知晓程度”。(二)该
商标
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
权利人利用和行使
商标
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
商标
。
商标
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
商标
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
商标
,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
商标
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
商标
,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
商标
权利人,使用
商标
是其应履行的义务。根据《驰名
商标
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
商标
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
商标
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该
商标
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通过了解对一个
商标
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
商标
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
商标
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
商标
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该
商标
作为驰名
商标
受保护的记录如果一个
商标
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
商标
受过保护,那么该
商标
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
商标
为驰名
商标
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
商标
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
商标
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 条第4项的规定,证明该
商标
作为驰名
商标
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
商标
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
商标
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二、驰名
商标
应该怎样认定驰名
商标
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
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
商标
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
商标
驰名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
商标
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
商标
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
商标
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
商标
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
商标
作为驰名
商标
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
商标
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
商标
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
商标
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
商标
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
商标
违反
商标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
商标
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
商标
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
商标
驰名的有关材料。首先要成为驰名
商标
,那么必然前提肯定已经是注册
商标
了。我国对注册
商标
的保护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地域性,但要是被认定属于驰名
商标
的话,相当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而如今,虽然也有很多侵犯
商标
的情况出现,但由于驰名
商标
更具有名气,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因而侵犯驰名
商标
的情况是相对要多一些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需要缴纳什么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需要缴纳什么税?1、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需要缴纳的税种一般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
·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些商家为了牟利就私自使用别家的商标,以混淆市场谋取暴利,这对市场具有非常大的破坏,那么商标......
·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
嵌入式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嵌入式软件其实就是指PC系统,所以嵌入式软件是包括软件和硬件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主要是处理软件在使用过程当中的一些图像,应用编程等这些问题的,其实在软件......
·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
夫妻一方失踪后是否还能离婚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都是要双方都找的到人,那么才能实际办理离婚手续。但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一方失踪的情况。那在夫妻一方失踪后,此时是否还能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夫妻一方失踪后是否还能离婚夫妻一方失踪,可以......
·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作为以“保......
·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一、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
·
刑诉法证据手机短信符合规定吗
在刑事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一些物品或信息作为证据来帮助案件的解决,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作为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做了具体的规定,那么刑诉法证据手机短信符合规定吗?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一、刑诉法中证据的种类:......
·
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
如何区分业主和发展商的质量责任?
业主或房地产发展商对于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包括几个方面:首先发展商作为建筑物的卖方,他们要对房屋购买者承担买卖合同责任。此外,对于建筑物的使用人,如果建筑物因其质量造成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业主或发展商要承担侵权责任。建筑物的质量可能最终可以归......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淮安市看守所
江苏省淮安市看守所地址为淮阴区杜庄村境内(以前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路),淮安......
·
【平凉律师胡森轩亲办案例】男女双方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我方当事人终获支持
案情简介:史XX与马XX于200X年2月19日登记结婚,2007年农历X月2X日生育......
·
绑架罪判死刑情形有哪些
绑架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我国法律中对绑架罪的处罚最高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并不是说只有一有绑架行为就要判处死刑。那么能够对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以下情况下会判死刑: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
·
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
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现在大学生在大四那一年会有实习这样一段时期,当然平时在校有时间也可以去实习,实习会签订一个实习协议,有些学生就不愿意去了会怎么样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希望对您有所帮......
·
未婚先孕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上升,您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下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婚姻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通常对于个人结婚生子有一定的限制,已在以前的社会中对于年龄并没有详细的限制,但是如今有着详细的说明,那新《民法典》未婚先孕的规定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处贷款买的房子。
·
单身的界定,离婚后算作单身吗
·
我与南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海外劳动合
·
如果我们离婚房子该如何分割?
·
离婚,男方不同意
·
借钱的欠条,和别人借的钱
·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
·
建筑工地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施工中违章操作,员工工伤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