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一、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原因是什么?追根溯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分析从Z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到位,绝大部分群众对扶贫政策不了解。农村居民除了知道涉农补贴的领取方式外,对其他补贴款的性质、发放对象、标准、时间、核定监督的程序等等都不清楚,也就丧失了对补贴发放的监督能力。基层百姓的监督缺位,导致基层干部随意虚报、隐瞒扶贫领域涉农惠民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政务财务不透明。为了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全国很多地方采取扶贫资金发放“一卡通”“一折通”,把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民银行账户上。但在实践中,许多村民的银行卡和存折均由村干部保管,很多贫困户根本不知道这些政策,为截留侵吞留下了可乘之机。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只注重扶贫资金的划拨,疏忽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致使个别基层干部能够采取虚假申报等办法套取扶贫资金。(三)规章制度不健全。基层的规章制度,尤其是村镇一级的规章制度不规范现象普遍,给基层干部留下可乘之机。如有的村干部有章不循、无章可循,有关财务制度形同虚设,出纳、会计一人兼,直接经手财务;有的账目不清,单据、凭证不全,许多收入和支出都不入账;有的村干部躲避监督,设立账外账,以白条、虚假发票冲帐、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挪用公款。如T县某乡乡干部马某某在负责本乡林业工作期间,利用国家荒山造林补贴政策,为他人办理国家造林补贴,贪污11.1元。(四)监督管理不力。目前,对基层工作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完善,甚至存在权利真空,为其犯罪提供可乘之机。上级相关部门深入基层的力度不高够,了解社情民意不实,重项目实施而轻跟踪监督,监督往往只流于形式;多数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乡村干部向来有敬畏感,村民的维权意识不强。二、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当公民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一定的利益时,也是会侵犯到其他公民和公司的权益,所以是会受到司法部门的处罚,那么此类犯罪行为,也是会破坏企业的规章制度,同时给社会秩序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职务犯罪的处罚标准会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无期徒刑是多少年,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就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其次就是无期徒刑,无限制的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你知道被判处无期徒刑可能会在监狱里呆多少年吗?下面......


·聚众斗殴罪进行认定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


·我国对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向来都是很大的,虽然对于单纯吸食毒品的行为不会认为构成犯罪,但此时也证明行为人是持有毒品的,而这样的情况达到了一定数......


·律师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在如今的社会上,农村里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家里做农业生产,因为自家的土地少,如果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既折腾也挣不到钱,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每个家庭然后将家里的土地集体的承包出去,让承包者大面积的进行农业生产,那么承包者......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可以返还,如果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可以返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无故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无故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吗?
      一、是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吗?1、立案侦查方面由公安机关管辖2、提起公诉方面由检察院管辖,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还可以提自诉。3、审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发现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对方出轨因此而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比较关心,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发现对方出......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辞职违约金规定是怎么样的?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023新年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018新年有哪些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自然是想最终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但实践中,并不是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一定能够做出准予夫妻离婚的判决。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有一定的标准,那到底这个标准是什么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在线律师
    南京在线律师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题请......


·青岛律师刘娜谈用人单位变更后经济补偿金连续性
      2010年沈某到某单位从事设备安装工作,2015年因单位内部调整,对其工作岗位......


    意外身故保险费是遗产吗一定情况下是遗产。根据《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指的是在仿古建筑工程中,消耗单位工程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以及机械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装修期间该给商场门面保底金吗?
·18年农历年底被抓至今没判没放人
·存折挂失当天能取出来
·空调买来40天用了2天就坏了
·行政赔偿分不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
·由于丈夫常年有打牌*博的恶习,且多次劝说无果,自己也多次承诺
·你好我有债务问需要咨询一下
·请问复印件可做司法鉴定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