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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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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
合同
影响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
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
合同
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
: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保险
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
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
合同
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二、员工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
提前多久通知单位
1、“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
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
合同
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
合同
的条件。”“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指不予办理解除劳动
合同
的手续)。
2、并不是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
: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合同
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解除劳动
合同
给单位造成损失怎么办
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
合同
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
合同
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
合同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
合同
可能会在时间上影响旧公司工作交接和新的求职,应尽量提前30天告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诉讼、协商、申诉的方法离职。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一致离职的任何一方都无需补偿。满足部分情形的,可以随时离职,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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