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政府会直接收回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一、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政府会直接收回吗?
  
  
  一般不会,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民法典》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1、国家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政府直接收回已经过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这种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收回国有土地之前政府其实也需要有详细的补偿额安置方案。况且,对国有土地本身就是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去盘活,在政府没有什么特别用途的情况下,收回该块土地本身就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南京软件侵权律师函
      南京软件侵权律师函...


⊙专业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老人去......


·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前都是异地分居的状态。如果是异地起诉离婚的,则要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那么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呢?我们......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您都了解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地产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地产公司经常需要进行融资......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迅猛发展,许多居民已经都有过商品房买卖的经历,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买卖过户时都必须办理房屋......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否也中断?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否也中断?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也中断的,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


·工伤认定程序超期是否有影响
      一、工伤认定程序超期是否有影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超过一年未申请的,则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认定逾期应该怎么办?(一)迟......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我们身边都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那么当这个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这个责任是怎么鉴定。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构成医......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范本: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我国公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我国土地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说,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需要去专门的部门去办理的,那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很多人不清楚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


·如何认定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建筑工程劳动关系中,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情况下,承包单位不承担除工伤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责任,亦不可将其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即......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


·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了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明确规定了责任划分标准,应当按照标准赔偿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


    一、若是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侵权的被告首先需要停止侵犯商标,然后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
    离婚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不管实际购买的是新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公房。这是都是有一定的交易流程的,而当事人只......
⊙专业律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被女方起诉离婚女方找了律师还发了传票给我
·居间人必须经工商登记吗,居间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资格
·我方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现在主要责任不肯出医药费怎么san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潜江市征收水田多少钱一亩
·叶律师您好,老板拖欠工资五千块钱已经四年了,还能要回来吗?我
·我想问问。我家农村的房子回迁。房产证是红色的 可是户口是农村的,这个房子是我们家
·打篮球争抢中受伤,责任是否要全部承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