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工伤鉴定前辞职可以吗?

首页>>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前辞职可以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认定是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如果伤愈稳定后,会影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再1-10级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伤残津贴:1级—4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给;5级—6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发给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10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发给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
  
  
  5.养老医疗保险:1级—4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级—6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鉴定之前最好不要辞职,在工伤鉴定之后进行辞职的话可以获得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的时候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尽量不要在工伤鉴定之前离职,最好是在工伤鉴定之后拿到伤残补助金之后再进行离职。
  
  
  
  

·南通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办公时间汇总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09号4......


⊙专业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相关内容

·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销售是现今社会比较普遍的职业,任何行业都离不开销售,有销售公司才有利润。而销售员最终发到工资卡上的工资,一般都是由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款组成的。其中提成......


·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下来
      无论是谁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都是想要知道认定的结果,因为这关系着之后对事故的的处理方向。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则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


·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工程质量若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各地的箭镞管理部门,都需要事先整理当地已经发生过的质量安......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条件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在各国劳动立法中,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通常散见于具体的法律条款中。从理论......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
      一、起诉离婚婚后有没有财产证明有影响么?起诉离婚财产证明肯定要的,要是被告同意离的情况下,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要做出分割。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


·工伤保险是每月缴纳吗
      是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不相同,一般是0.5%到2.0%之间,缴纳的费用也不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


·单位能代扣工资吗
      在我国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的自缴部分都是通过工资扣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代扣工资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那些情况单位能够代扣工资吧。一、单位如何支付员工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


·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属于此罪构成要件当中的一个内容,在对报复陷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判定的。那到底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而此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方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方式是怎样的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


·不履行合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不履行合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


    一些性格比较冲动而不能理性思考的人可能会将打架作为自己发泄情绪的方式,有些人严重的甚至会在他人不愿计较的情况下仍然去挑衅......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融资担保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流程:一、项目申请二、项目评审1、通知......
⊙专业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中出院影响赔偿金额吗
·酒驾开车昨法(交通管理法17121是什么?)
·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能否作为类似案件审判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夫人可能打算和我离婚
·购车库145000,手续费要多少,最好要明细
·离婚,涉及到孩子和财产,
·学校有没有权利要我们学生剪头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