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处罚是怎样的如果只是轻微伤则按照妨害公务罪处理,接受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
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妨碍公务按照社会危害性,以及当时的特殊情况等依据刑法规定处罚。现在出现了许多妨碍公务的行为,出现这样的行为究其原因,无非是,民众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民众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满。妨碍公务的行为很容易处罚妨害公务罪。在妨害公务罪中规定: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按想象竞合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一个行为,数个罪名,想象竞合)。二、关于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的有关内容如下:其一,职务行为的主体与权限合法性缺一不可。首先,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只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委托的其他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其次,
执行职务行为的人员身份合法,即代表职权主体
执行职务的公务人员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具备法定职务,双方形成职务委托关系,能够对外行使权力。如果能够证明与职权主体之间存在职务委托关系,则无论是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还是
合同聘任制人员,其
执行职务行为的身份都是合法的。但不同于正式编制人员基于组织人事关系而自然与职权主体之间形成职务委托关系,
合同聘任制人员需要特别证明其与职权主体间因从事特定职务而形成了职务委托关系,无特别委托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不能认定为具有从事特定职务行为的合法身份。第三,
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在职权主体的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不得超越法律对职权规定的事项、地域、时限等方面的限制性要求,不得滥用职权。其二,行为内容合法是职务行为合法的根本要素。具体而言,应当包含两点:一是行为目的合法。决定进行该项公务活动是出于正当目的,即为了国家和社会的需要,而不是出于个别机关或个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并且不能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行为内容有法律明确规定,并且正确适用法律。以当前妨害公务类案件高发的警察执法行为为例,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110受理群众报警的范围有五项: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因此,对于接到“110”报警而处置警情的执法警察而言,只有针对上述情况实施的行为才是合法的职务行为,超出范围的则不具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其三,
执行职务行为应符合法定程序。在行政法理论中,程序合法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执法人员在
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能否遵守法定程序,是被
执行者直接判断职务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如果存在重大的程序瑕疵,被
执行者完全可以对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并施以反抗。在实践中,判断程序合法性应审查以下两个方面:一是
执行者是否按规定向被
执行者表明自己的特定身份,以及
执行职务的目的,以证明
执行者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以及被
执行者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妨害公务的故意。二是
执行者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步骤和期限开展活动,有无违反法定形式和法定期限的情形,以证明被
执行者是否有质疑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合理理由。如果职务行为不具备合法要件,即
执行职务者不能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则对此类行为进行反抗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成立妨害公务罪的行为需有严重危害后果。一是符合刑法总则的指引。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妨害公务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总的衡量标准是:既要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也要符合刑法总则规定的本质要件,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不宜作为犯罪处理。符合成立妨害公务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与程度要求。在办案实践中,应当区别不同案情,坚持宽严相济,着眼办案效果,灵活采用处置方式。具体来讲,认定暴力、威胁的方法以及构罪的程度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使用暴力手段致公务人员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暴力手段虽未造成公务人员轻微伤以上后果,但手段恶劣或以侵犯人身、毁坏财产、破坏名誉、揭露隐私等言语相威胁,阻碍公务人员
执行公务,引起群众围观、交通阻塞,造成现场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务人员
执行公务过程中使用的专用车辆以及必要装备,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阻碍公务人员
执行公务的;使用机动车强行拖拽、冲撞公务人员的。妨害公务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妨碍公务造成警察轻微伤的,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并且按照妨碍国家公务人员的执法的有关罪行,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
拘留罚款。如果在妨碍公务人员执法的过程中,造成公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那么严重的会按照故意伤人罪的从重处罚态度
执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判死刑
【推荐律师】房产律师????????公司律师????????婚姻律师????????合同律师????????工伤律师???????交通律师????????刑事律师对于故意杀人的情况,多半都是构成......·
盗窃罪法律规定有哪些,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小偷小摸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但这些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只会受到行政处罚。盗窃罪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
无期徒刑考验期到底是多久
对于那些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由于罪刑比较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往往都是比较大的,因此通常都是无法适用缓刑。因而说到无期徒刑考验期的问题,其实......·
对方掀桌子烫伤他人算是故意伤害罪吗
对方掀桌子烫伤他人算是故意伤害罪吗?掀桌子烫伤他人是否算故意伤害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析,因为故意伤害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
二房东转租没签合同应退还押金吗?没有签订合同也是就应该要退还押金的;租赁期间超过6个月的,没有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押金应视为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保证金,在租赁合......·
员工事假期间单位应否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
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为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甚至还有的对簿公堂。那么,是不是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呢?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更容易获得抚养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有证据证明......·
满16岁算童工吗,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关键在于年龄,而法律上面对带未成年工与童工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其中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可以使用未成年工。那实践中,满16岁算童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满16岁算童工吗依照中......·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补偿有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补偿有吗?一、有以下情况,解除合同,不予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若无......·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1、内部转让条件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提高,夫妻之前在婚前和婚后都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作为夫妻双方来说为了保证各自的权益和义务,都会到公主处去公证自己的财产,在感情破裂离婚的情况下更是需要公证,那么,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呢,我们为你解答。一、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在我国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国家为了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会根据发展的需要,向人们提出征地的要求,人民需要配合国家做出一定的举动,同时为了保障人民基本的生活,国家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解答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在我国云南省高......
⊙相关内容
·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9号,来访路线:沿着殷高路,经过上海交通大......

·
潍坊律师说法:存在多份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2015年代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本案的特别之处是存在两份遗嘱,在此种情况......
为了防止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及其处罚进行了规定,遗弃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虽然遗弃......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
走私罪的判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