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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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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违约
金怎么写?
建筑
工程
合同
违约
金怎么写应该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确定,法律上对此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在很多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
中,承包人会要求约定以下条款:“承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在本
合同
中累计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违约
金、赔偿金等,不超过根据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
合同
价款总额。承包人不对发包人的利润损失、
合同
损失,或与
合同
有关的任何间接或引发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严格说,对于
违约
金的约定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只要你们双方同意,你们可以约定任何比例的
违约
金;但
违约
金的约定过高时,对方是可以要求法院予以调整。因此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
违约
金一般不应超过对方损失的30%,也就是说你可以约定
违约
金的数额为工程
合同
总价的30%为宜,否则过高的话,到时对方也会向仲裁或者法院提出,法院到时也会按照30%的比例来判决。二、
违约
金的性质(1)
违约
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
违约
金是—种
违约
后的补救措施;(3)
违约
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三、
违约
金的含义
违约
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
违约
方不履行
合同
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根据相关的法律来看,
违约
金可分为法定
违约
金与约定
违约
金。法定
违约
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
违约
金比例或幅度范围;约定
违约
金是指
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
时自愿约定的
违约
金比例或数额。而法学理论界又从
违约
金的法律后果将
违约
金分为补偿性
违约
金和惩罚性
违约
金两种。支持补偿性
违约
金的学派认为
违约
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持惩罚性观点的学者认为,
违约
金主要是为了确保
合同
的履行,而事先约定的对
违约
方进行的一种惩罚。四、
违约
金过高的处理方法《
合同
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
违约
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
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
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
违约
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施工领域内的很多书面
合同
可能都涉及到一些重要的商业秘密,也根本就不随便对其他人开放,所以无论是
合同
违约
金还是其他关于
建筑
工程的条款,
建筑
单位和发包方也只有结合
建筑
工程的实际情况来拟定书面
合同
,每一份不同的书面
合同
不能教条化的照着其他
合同
来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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