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先提出离婚的有什么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先提出离婚的有什么责任离婚跟谁先提出没有任何关系。有过错方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这里的过错要求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一般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可能并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那即使提出了离婚,也不会需要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二、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赔偿是指过错方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一) 、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其他情形无法提出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 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能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因此,以上行为并不能造成多大损害,且不具有长期危害性。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二)、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三)、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离婚对于不同的方式,需要符合的条件不同,而要是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那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能从法律上解除,即使双方实际生活已经分开,并且也形同陌路了,但是法律身份上面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至于离婚中的责任,一般就是有法定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
      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夫妻即使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也是不能解除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因而,要是此时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父母还是需要对其进......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有关规定有哪些?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这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步骤,协商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进行......


·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手?
      离婚时怎样做才能对女儿抚养争取到手?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争取是一个重要事情,一般来讲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不管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多少,如果有孩子的话肯定双方都不能将这种情绪带到孩子身上的,夫妻离婚并不影响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之间......


·交通事故未处理要紧吗?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行驶过程中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应该尽快处理。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鉴定书,该赔偿就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要紧吗?对双方有什么影响?我们就这些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通过整理的这篇文章来告诉您。一、对于车主来说,交通事故未处理......


·玩忽职守罪能不判刑吗?
      玩忽职守罪能不判刑吗?一、玩忽职守罪能不判刑吗?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危害的情节比较小;玩忽职守罪是可以判缓刑的,甚至可以拘役而不判刑,关键是看实际情况。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开远市......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遗产继承公证费并没有取消,但是国家进行了一定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犯罪量刑不同以及造成的危害存在差异等,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成立与构成犯罪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


·哪些犯罪分子享有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大米是由稻谷经过多道工序后加工制作二成的粮食成品。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产品,也是大部分国人餐桌上的主食。我们会吃大米,那简单大米购销合同怎么写呢?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一篇简单的大米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在读者有需要时候,刚好能帮......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有哪些
      不管是敲诈勒索罪还是绑架罪,行为人几乎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同时都是以威胁方法实施犯罪。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接下来,我们为您具体分析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商事、行政、刑事上诉案件,聘请律师代理申诉、上诉、答辩,......


·股东债转股对公司的出资用以偿还公司债务,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认定抽逃出资要同时构成两个要件,即1、验资后转出资本的行为;2、对公司权......


    就劳动者的收入来看,大多数都是需要依法纳税的,就包括一般的工资收入、年终奖等等,那要是劳动者获得了经济补偿金呢?此时是否......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施工双方在工程施工前都会签订合同,约定开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同时约定工期顺延与延误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会出现关于工期纠纷解决的问题,影响工程的结算和付款,那么该如何认定工期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认......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能进行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新三板紫荆股份因股权纠纷彼摘牌,我是她的小股东,为付回投资资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邱律师:申请工伤鉴定律师能给采证代理申报吗?
·胡里庄人,他骗了我十多万的货,到现在还没给我付款,我有他写的
·你好我是咱佳木斯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人我想就我们没买断工龄的事想
·老公婚内出轨我想离婚我想要孩子
·我和妻子离婚,她起诉了我,我现在能不能反上诉
·我是受害方,事故责任书已出,对方全责,对方以保险公司为准,但对方迟迟不填授权怎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