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缓刑执行以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缓刑执行以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缓刑执行以后的法律规定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二、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1、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刑罚里,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明确规定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及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由此,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2、从缓刑考验期限的性质上看,确定之日不是生效之日。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缓刑是一种特殊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又暂不执行其刑罚。因此,对宣告缓刑的被告人一定期限,看其是否真心悔罪,是否确实不再危害社会是十分必要的。宣告缓刑之后,会存在着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其在缓刑考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存在着不当的行为,那么可能会被撤销缓刑,并且继续执行原来的刑法,所以最这个换行期间的考验是非常重要的,能够看出是否是真心的悔罪。也能看出对社会的危害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虽然此时不会对罪犯剥夺人身自由,但也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行为逐渐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网络诈骗罪也属于刑法的一种,会根据......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


·低层用户缴纳电梯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因此对于电梯费用,底层住户是否分摊首先要看业主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中的......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分割会产生问题,此时婚前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包括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婚后还贷的房产。那究竟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在现代商业社会,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普及、商业广告的日益发展,肖像权的商业利用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那么,到底什么是肖像权,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一、什么是肖像......


·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依法保护法律没有禁止出版发行、传播的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外国人的作品在不违反上述两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享有著作权。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


·在异地发生工伤的时候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我国很具有特征的一个现象就是城镇化。而且由于各地工作的不同需求,加班出差是非常常见的。因此如果在异地加班或者出差的时候发生意外受伤了,属于工作原因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这个问题。一、工伤鉴定可以......


·紧急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吗?
      紧急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吗?一、紧急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吗?不合法的。首先不管什么原因离职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要提前30日书面申请离职,但是法律没有说单位有权利因为这个克......


·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5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内......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老鼠仓”犯罪律师
    南京“老鼠仓”犯罪律师熟悉股票交易过程,熟悉“老鼠仓”的操作内幕,专业办理“老鼠......


·南通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律师调解工作站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家纺城巡回审判点设立律师驻点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


    被起诉后可以申请破产吗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经营不善、长期亏损负担债务的情况,这时就会面临债务到期时无法清偿而被......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借条属于借款协议的一种,顾名思义,就是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事实的条子。但要想借款产生应有的证据效力,则需要当事人按照一定的写法来写借条。具体来讲,借条的写法具体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一、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公司偷税数额较大会公安机关立案的,法人要承担主要责任,而财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本人的罚金已经在服刑所在地揭阳全部缴纳了~为何我去网上查询&
·我跟我前男友分手了,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车给我开走了,车是
·在香港证券公司上班。他本人是湖北省襄阳市人。拘留了
·你好律师!想问一下两个小孩都在柬埔寨参加网上诈骗,在四川被抓
·同一个人,两个户口,同一县
·我是不是应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啊
·应该上哪去上诉,我想问下
·请问,我在三亚一个商场二楼租00平方做成人动漫城,签合同时问过商场负责人,动漫城共几家,商场负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