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抚养费是父母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那么,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实际上就达到了4000~6000元,这显然无此必要。因此,不能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
在抚养费上面,我国是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的,也就是说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原则上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但要是在18周岁以后,子女尚不能独立生活,处于求学阶段,并且父母也有能力的话,则可以继续抚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
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1)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5)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的经济收入高的,则相对来说支付的抚养费可以高,具体的原则是利于子女的成长,如果对方无力承担抚养费的,可以协商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必须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作出合法的认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
起诉抚养权必须做亲子鉴定吗?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
·
离婚给小孩抚养费国家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给小孩抚养费国家标准是多少钱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
·
怎么确定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现实中,即使夫妻离婚一方实际获得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也是不能免除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虽然不能实际抚养子女长大,但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
·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1、首先,两个纠纷案件不可以并案审理;2、其次,两种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部分第1......
·
酒驾和无证驾驶怎么判刑?
酒驾和无证驾驶怎么判刑?(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
·
公司安排周日加班15倍工资计算吗
公司安排周日加班15倍工资计算吗?公司安排周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是15倍,是平时工资的2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
·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一、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夫妻赌博债务认定是通常情况下是属于个人债务,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
·
法律上保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上保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在保密条款的形式下,保密约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在保密协议的形式下,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什么关系,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需要公证,但是不公证也可以。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
·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1、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伤的,则需要对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伤的,则需要对伤者的伤害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假如是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话,做出赔偿之前也是需要先对财产损失做出评估的。而这也有相应的部门做出评估,那到底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部门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
·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要在房管部门备案,但这并不是强制性条款,因此,很多当事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法律后果一、对出......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俗称泰州......
·
柳州刑事辩护律师蒙冠斌,为王某某涉嫌掩饰、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案件进行辩护、提供法律帮助
2018年11月27日,柳州刑事辩护律师蒙冠斌,受王某某亲属的委托,为其涉嫌掩......
1、乡村危房改造补贴乡村危房改造是为改善乡村贫穷家庭的寓居环境,针对乡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穷残疾家庭、其他贫穷户只需属于......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后,双方要尽快的签署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可是很多小企业,尤其是个体工商户,在雇佣......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处理?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债权人权益的方式有下面几种:一、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天花板突然掉下来砸到一名员工
·
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我正常的生活开支怎么办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03年有一张存单用的是我上学时的名字,因
·
合同欠款,我看到欠款这个公司和你以前打过交道,特意找宋律师。
·
10万的借条还算数吗?,你好
·
赵律师你好,我这边购买的二手房,本来说两年就下证了,现在都三
·
拟上市公司股权设计
·
卢龙看守所现在能看人不,因为打架被抓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