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新的规范?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当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
  
  第六条
  
  施工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施工系列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不得扰乱建筑市场秩序,不得非法干预施工系列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八条
  
  代理签订施工系列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取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九条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十条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实质性内容包括建设规模、承包范围及方式、工期、质量、价款等。
  
  第十一条
  
  所有的地级市和直管市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均在网上进行,县市施工合同逐步实现网上签订和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合同签订和备案按下程序进行:
  
  1、合同当事人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施工合同(草案稿);
  
  2、合同双方就施工合同(草案稿)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次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上传施工合
  
  同和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3、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对上传的施工合同和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通过;
  
  4、合同当事人下载并打印出带条型码和备案水印的施工合同,进行签字盖章及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需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人不得转包或再行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第十四条
  
  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二)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三)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四)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第十五条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二)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三)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
  
  (四)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五)实行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或保函;
  
  第十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双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从上文可以看出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了新的规范,新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资质审查更为严格,增加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之,以上种种措施也是为了保证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


·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有哪些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随着现代社会“离职潮”、“跳槽潮”的风气盛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情况,但不少劳动者在离职时却不记得要想单位索取解除终止......


·怎样向深圳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
      我国存在着工伤鉴定委员会,就是为了给因为工作而发生事故从而受到伤害的员工的生活提供保障,促进职工的受伤部位的康复,给该员工能够获得补偿金的鉴定书并规范......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有见到过,我国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讯问证人的时候都会做笔录的。包括律师在必要的时候,都需要有笔录在案。当然,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的,阅卷笔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阅卷......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
      每年一到年底,工人讨要薪资的问题总会大批出现,很多建设单位总是以工程款没有拿到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因此,也产生了很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能优先于工程款吗?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一、劳动合同法工资......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共同财产的话,则此时需要对财产作出划分,否则的话就不会允许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实际划分财产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财产怎么划分比较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般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而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确定一方实际抚养小孩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有些时候会因为抚养费数额产生争议,这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一般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判呢?下文中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在日常生活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常是联系在一起出现的。相信大多数人对于这二者的关系存在着疑惑,总搞不清楚他们的区别。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底有什么区别?接......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了能让国家和城市更好的发展,征地成了比较常见的事情,当然不仅仅是城市需要征地,农村同样也是存在征地的问题的。不少人表示不知道对于农村林地征收可以得到的补偿和补偿标准不清楚,那么......


·诈骗罪属于什么样的犯罪类型?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完善了,但是法律规定依旧存在着漏洞,导致在社会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少犯罪现象。诈骗行为就是其中较为频繁出现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在确定犯罪行为后,其处罚......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江宁房产律师
    江宁区房产律师提供土地法、房产法、工程建设法等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江宁......


·平顶山离婚 律师朱品文律师
      一、起诉离婚应去哪个.应到哪个.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


·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否根据《民事诉讼法》..百九十九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再审撤销原判(包括一审生效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当事人的诉讼回复至原一审裁判之前的状态,其诉讼请求未被生效裁判所羁束,讼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仍处于待决状态,一审法院应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重新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怎么写 一、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 致:?
      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怎么写一、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致:?????????监理部根据合同要求,我项目部于?????????年?????????月?????????日第一批人员进点,并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展营地建设及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我部无法按计划进行......


·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儿童青少年辍学出去打工,但是,其实我国法律和国务院均明确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而且招聘童工的用人单位也会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那么,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国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捡到个手机 等半天没看到失主 自己有手所
·我的车是先出的事故后买的保险,修理费1万,但是保险公司未能理赔会犯罪吗san
·胡律师,你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干活晚上下班乘别人的摩托车去吃饭
·你好你给我发过律师函吗?
·你好,请问2019年在马来西亚务工,老板托欠工资,老板现在通
·请问是不是要直接上法院申诉
·亲属在外地监狱蹲守,申请远程会见的流程
·请问叶律师,我是在2011年4月25号相城区法院开庭的我胜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