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
合同
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
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
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
合同
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
合同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
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
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
合同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以上就是我们我们为您整理的借款的法律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对于借款期限与依附的法律效力也十分清楚,这些都对于避免借款纠纷有着重要意义,希望您在日后签订借款
合同
时可以用到我们提到的知识,更好维护自身权益。想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数有限制吗,条件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数有限制吗,条件有哪些?发行债券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一旦公司如果满足发行债券的条件,那么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并且公司还可......
·
导致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导致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
股权质押贷款怎样操作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
·
借款利息怎样确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怎样确定,如何约定借款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也不能由借贷双方随意确定,要受一定的限制,超出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度的,超出的那部分利率不受法律......
·
疫情期间企业辞退员工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第......
·
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权利义务
开证申请人,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是进口商。在信用证上往往称为开证人。开证人是国际支付关系中的债务人。开证申请人是开证申请人以订立承揽契约为目的的要约,其主要内容是请求银行在特定条件下代付货款收取单据,它是构成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法......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
·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管理企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呢......
·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
·
一、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处罚雇佣16-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
一、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处罚雇佣16-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特殊保护条件。雇佣童工是禁止的,即16周岁以下的员工,如果招用童工,一般的规定是每招一名罚款5000元,并责令将童工退回原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
·
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
约定解除:根据《民法典》第158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根据《民法典》第562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
·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本人要鉴字不?
在我国工伤认定下来本人要鉴字不?一般社保局只是会要求收到工伤认定书的人在回执单上面签字,但是并不会要求在工伤认定书上面也签字,因为有可能第一次工伤认定的结论还存在着一定争议,签字无异于就代表着认同了,所以是不会有这种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常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常山县看守所位于常山县七里岙,是常山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
·
一起贩毒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后随感
一起贩毒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后随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权内部转让程序应该怎样办理首先要去公证处做一个股转,将股权转让出去。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经营......
离婚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需要给抚养费吗?要支付,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抚养费是作为父母要支付的,因为经济困难,需要进......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精神病入室偷盗该负什么责任,只是在屋里乱翻,没有造成他人损失该怎么处理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债权问题
·
我车子做了抵押,逾期0天现在他们要卖我的车
·
请回复。,我对象有个网友
·
我是1976年在鞍山集体企业工作,1981年以老换少到国企工
·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我在单位干了10年交了保险自己辞职没办失业停了一年我又回原来单
·
我女儿在合肥被姜堰警方带走,现在已经被刑拘十多天了,之前我找
·
信用卡还清了,上了信用黑名单可以办理出国务工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