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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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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一、旧城改造
拆迁
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改造中对营业房进行
拆迁
的,被
拆迁
人是可以获得同等面积商铺的,被
拆迁
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 商铺承租人的补偿包括: 1、店面装修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 4、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偿。具体每一项的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实际评估来确定。 二、达不成
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的
拆迁
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依法
起诉
若
拆迁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
拆迁
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
拆迁
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
起诉
。 为了不影响
拆迁
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
拆迁
人已对被
拆迁
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
拆迁
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
拆迁
的
执行
。 3、强制
拆迁
在城市房屋
拆迁
过程中,如被
拆迁
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
执行
房屋
拆迁
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
拆迁
条例》规定,被
拆迁
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
拆迁
。 实施强制
拆迁
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
拆迁
。实施行政强制
拆迁
,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执行
,或者由房屋
拆迁
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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