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大部分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同时生效,但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合同成立了,但并不能马上生效。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 有些种类的合同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办理专门手续,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既可。双方也可自愿公证。经公证后的合同,证明力要强于未公证的合同。
  具体说来,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
   (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实质要件
  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二是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也是合同生效的核心要素。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二)合同生效形式要件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详细您此时已经知道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了吧。此时,也要合同具备了生效的必备条件的,那么才能生效。具体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有哪些,这个时候又分为了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一、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规定安徽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 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主要是行为人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来欺瞒对方,从而谋......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一些电脑专业的人会开发些软件,然后通过找代理商的方式销售软件,获取回报。在双方洽谈好相关代理条件后,要......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怎么写?
      贸易合作合同范本怎么写?贸易合作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促进乙方为甲方更快拓展市场,同时确保乙方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为明......


·合同的效力陷阱
      合同的效力陷阱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手房买卖中的纠纷包括哪些
      实践中,当为了促成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往往会隐瞒房屋的真实信息,致使很多买卖纠纷的发生。此外,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互相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从而发生买卖纠纷,这些都属于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一种。那到底二手房买卖中的纠纷......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例如,离婚文书上写......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候会对孩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侵犯商标权刑法规定的后果《中华人民......


·包工头因工伤亡,谁承担责任?
      不能因为“包工头”违法承揽工程违反建筑领域法律规范,而否定其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承包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和资质承包建设项目,又由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主体实际施工,从违法转包、分包或者挂靠中获取利益,由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当然......


·团伙集资诈骗多久判刑呢?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弊端日益显露出来,比如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多少和诈骗时间的多久来判刑,那么团伙集资诈骗多久判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处理南京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南京公司房产遗嘱继承、遗嘱见证、遗产......


·在南京如何找到一名靠谱律师?教你选择合适的南京律师
      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长三角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快速,律师和律所的数量还是......


·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满足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才行,否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手续要办理的。那到底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女......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结婚时女方索要结婚彩礼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如果两人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婚,男方又想要回彩礼,那么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因为商业或者公益活动需要临时租用土地来进行活动,那么在临时使用土地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和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通常会签订一份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收侵害,那么临时土地使用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已经分居八九了能自动离婚吗?
·您好 我现在在你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今天怎么没人的
·,微信和你说话你没给回,商品房以租代
·黄律师你好:有个交通赔偿纠纷案子可以请你代理吗?方便请把你电
·购房,你好,你好,我现在与我父亲同住,现在想以买房的
·代课事宜,曾经代课的老师
·您好!我在去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湖南长沙的女士,见面后双方感
·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新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