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无工资

首页>>法律知识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无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根据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试用期内,不管上了多久的班,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支付其工资报酬。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_南京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推荐,办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代理专利、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和......


⊙专业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劳务转包法律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


·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出经济赔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离职赔偿有哪......


·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目前,在泰安工作的职工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泰安职工因工受伤后,在住院治疗期间,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对于受伤职工而言,工伤鉴定申请的......


·企业劳动关系处理方式
      企业劳动关系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我们都会签订相关的劳动合约。有劳动合约的话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合作关系破裂我们也有合作的证据......


·公有住房拆迁如何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在拆迁补偿安置时,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是怎样的?一、购销合同财务核算流程1、供应管理部确定采购价格2、销售部制定销售合同3、财务部对比采购基准价格核算利润是否符合利润要求4、如果符合利润要求就进行审批,然后执行,采购销售合同。二、财务会计核算七个步骤......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子过户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房子过户子女后,在父母离婚时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若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房屋,并办理完毕完过户手续,该房屋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父母......


·著作权法定许可包括的情形有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包括的情形有几种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有哪些?
      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有哪些?公司结构中的大股东职能: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商家欠付货款可以支付利息吗
      商家欠付货款可以支付利息吗?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


·自诉刑事案件的管辖地是哪
      自诉刑事案件的管辖地是哪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坦白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坦白泛指一种认罪态度,包括自首与坦白,一般在表述刑事政策时使用,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使用的坦白,指狭义上的坦白,与自首有严格的区分。坦白具有下列特征:  ......


·达到或者超过退休年龄,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依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务工人员,在受聘期间员工伤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

    一、派出所处理打架的期限是多久?派出所处理打架期限最长是60天。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同时扮演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色,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为对企业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使得企业的资产得到增加。我国对公司债转股的......

⊙专业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弟被骗进传销了、在江西于都县贡江镇、我们应该怎么把他救出来?
·你好!请问在美团分期支付了2500元能找回吗?
·房产延期交付合同纠纷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的李xx已进红旗农埸看守所。胞兄
·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经朋友介绍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因为在一起我怀孕了。你说我该怎
·汤律师你好:大桥李xx的欠款两万元每月二千元沒有支付希望
·网络商城买的男裤,结果给我发的女裤,赔偿金额的问题
·单位欠费 我无法缴费,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玻璃厂上了一个月(6月17号到7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