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暂予监外执行看察期有规定吗?

首页>>法律知识

暂予监外执行看察期有规定吗?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察期没有规定,但是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刑期届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二、监外执行的监督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实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当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监狱以发函的方式调查保外就医犯的病情变化时,罪犯若想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只要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开一个病情尚未好转的证明寄往监狱,监狱就可以以此证明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局,办理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时间的手续,即可按程序审批。这一规定显然失之过宽,漏洞也很多,难以实现对病残鉴定的监督和制约,使权钱交易、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有机可乘,导致以保代放和收监难等问题的出现。监外执行的相关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以司法判决的结果为依据,但监外执行是有相关的条件规定的,只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监外执行,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海安市看守所_海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海安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南通市海安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县城的西南郊,在车管所隔壁,路线......


⊙专业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冻结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如何确定协助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


·强制执行法官会调解吗?
      强制执行法官会调解吗?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但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人协商,让申请人取消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进入再审程序,是否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


·一、遗嘱执行人多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遗嘱执行人多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多人是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但遗......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土地权利人按照资料要求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2、受理。土地抵押担保登记由市民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上网报件。3、审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申......


·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一、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制毒犯罪中止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


·拘留15天后法院会怎样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一、拘留15天后法院会怎样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债务人。起诉以后也不能拘留,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才能可能被拘留。二、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首先,当听到或了解到亲人朋友被刑事......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内吗?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内吗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


·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义务,个人房产税征收也是一种常见的需要进行缴纳的税款的形式。那么,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以及缴纳方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要......


·经理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同,经理机构不是会议形式的机关,其行为不需要通过会议以多数原则形成意志和决议。在现代,“强管理者、弱所有者”已成为一种基本格局。经理比股东更了解......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继承吗?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的,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的。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应当由户内的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无论是哪种情况,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能继承。......


    企业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1、土地招标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
    审查起诉之后是什么意思?审查起诉之后是的意思就是紧接着开始下一步的审判活动,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下一步就起诉到法......
    徇私舞弊与玩忽职守的区别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
⊙专业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父亲贷款我没签字信用社会让我还不
·父母房屋赠与女儿要有什么手续
·1995年建房5间,1999年建房3间,2002年,家庭成员
·我是你所在押人员的家属,想寄点钱给他,请问要用什么流程才收到
·你好,我老公去2017,跟一个小包工头干活,钱至今没
·高律师你好!我们是山东省菏泽市农民工在通州区金沙镇中南君悦府
·我把钱打给他小老婆,但是欠条是他写的,145万钱,追不回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