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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劳动合同赔偿金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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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约定劳动
合同
赔偿金有效吗?无效,劳动法中规定只有符合劳动
合同
法中第22,23条的情形的才可以约定赔偿金,除此之外约定赔偿金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
合同
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
金。
违约
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
违约
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
合同
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
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
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
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
违约
金。二、 劳动
合同
违约
金支付的条件由于在劳动
合同
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比如员工迟到一次,企业偶尔延迟发薪,如果每一种
违约
行为的法律后果都是支付
违约
金的话,显然是行不通的。所以,实践中,
违约
金的支付条件一般限定在“提前解除劳动
合同
”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范围内。由于后一种情形地区差别不是很大,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前一种情形,即劳动
合同
期限未到,或劳动
合同
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也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也无其他法定的情形出现,一方当事人却要解除劳动
合同
,是否应该支付
违约
金,以及如何支付。《北京市劳动
合同
规定》,如果劳动
合同
中约定了
违约
金,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况,
违约
方应当按照
合同
的约定支付
违约
金。还有《山东省劳动
合同
条例》、《辽宁省劳动
合同
管理暂行办法》等,都对
违约
金作了类似的规定。但是,2002年5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劳动
合同
条例》,率先对劳动
合同
约定
违约
金作了特别规定。立法者认为,劳动
合同
和经济
合同
有本质的区别,劳动
合同
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是为了确立劳动关系,其根本目的是获取生活必需品。要求劳动者承担
违约
责任会造成劳动者经济负担的加重,甚至造成白白付出劳动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用人单位滥设
违约
金,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还不足以支付
违约
金,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
合同
后,存在一方违反
合同
规定的,可以按照
违约
金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在
合同
上直接约定经济补偿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合同
的,可以支付解除
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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