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首页>>法律知识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质押登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或者发现其他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情形的,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通知书》。
  
  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第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专利权质押登记后变更、注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十五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第十六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一)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
  
  (二)质权已经实现的;
  
  (三)质权人放弃质权的;
  
  (四)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致使质押合同无效、被撤销的;
  
  (五)法律规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九条 专利权在质押期间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条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已经质押的专利权的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向专利权人发出缴费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发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重,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受到您的重视,想要避免自己的软件著作权被侵权使用,首先我们就要确定的......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十分重要。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利的相关知识都不了解,比如商标权人的主要权......


·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
      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那么申请商标注册的步骤是什么呢?申请人申请......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商标所有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商标所有者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商标所有权利,即使用权、不被他人侵权等独有权利。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的有......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车辆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比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车辆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比较频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解决能够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如果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对方不来则会导致事故处理不能顺利进行,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出让的关系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与出让的关系区别是什么我们可以采用租赁土地和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使用,这两种方式都能够让我们对土地进行使用,但这两者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不相同的,权益上和法律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那具体来......


·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一、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高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也就是说属于职工福利,这一部分福利被算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并以此来核算。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合同要是无效一般都是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此时对合同当事人来讲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这才是当事人该重点关注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通常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都是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的,而一般是在收房的时候,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毕竟关系到日后装修的问题。而有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犯罪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对犯罪案件定性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犯罪案件的类型,或者看犯罪案件属于那一类型。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的构成都是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定罪的,这样才可以很好地维护好司法的公正。下面,我们就为您既介绍一下犯罪构成分为几个......


·数罪并罚的两种特例
      一、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既有漏罪又重新犯罪应如何并罚?《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合同中止,从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处于暂停状态。那么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被他人侵权怎么办?案件属于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的受理范......


·天津李玉更律师谈--如何替企业成功索赔。
      天津李玉更律师谈--如何替企业成功索赔。2015年元旦刚过,位于外省某出......


·法律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
      说到法律第一继承人,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只有在按照法定方式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才会有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之分。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第一继承人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法律第一继承人有哪些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


·员工入职时是在校学生,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在校学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    律师解答: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在校生肯定不是劳动合同法的适格主体,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蒋先生在实习期间,是全职在公司上班,公司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早是1995年提出的,国发﹝1995﹞7号《国务院批转农......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给我联系了一个车间按电的活,谈了
·在比亚迪上班,被人打伤,后来被公司开除,反被公司告
·我今年,4月28日在代县早市上打梁俊平,打到腿身上了犯法不。
·未婚 为了分房 女友想把我的户口迁到她家的户口本上
·你好在吗,就是借款人以他人名义借钱,又写的是他人名字,这样的情况怎么san
·我老公下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但对方现在不
·你好,请问在厂里面迟工不批,己经有两三个月了,不给我拿迟工单2月份请假九天,厂里面不按规定的时
·村里欠我土地补偿款四万七千多元多次讨要不回,请问打关司的费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