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一、绑架罪中绑架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绑架行为"是指:违背被害人或监护人意志,以暴力、胁迫、麻醉及其他方法,将被害人人身安危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作为人质的一切行为.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违背被害人意志而劫持他人的行为;
  
  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之不敢反抗,违背被害人意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指通过强制或欺骗注射、强制或欺骗服用麻醉药物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4、欺骗方法,即以虚构事实,制造假象的方法将受害人骗至某一地点控制起来以要挟他人的行为;
  
  5、偷盗婴幼儿,即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挟持到一定地点控制起来要挟他人的行为;
  
  6、其他方法。
  
  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事实上,大多数绑架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在收到赎金以后都不会主动把人质给放了的,所以,确保人质安全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有些家属不敢报警,也是因为受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威胁,可最后只能落得人财两空的结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中国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死刑作为我国最高的刑事处罚,是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生命权的一种刑罚,因此要求慎重适用死刑。如今,我国已经大大减少了适用死刑的罪名,那么现在中国死刑的罪名......


·刑事移送法院开庭时间是多久
      刑事移送法院开庭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毒品犯罪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毒品犯罪包括制造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就制造毒品罪来看,制造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


·刑法中规定的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刑法中规定的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判刑网络诈骗是诈骗手段中越来越常见的一种,如果遇到网络诈骗首先肯定是要选择报警的,在案件得以侦破后除了要回自己的财务外,受......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公路是我们每天出行都会经过的,公路的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危及我们的生命。所以,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就变的尤为重要。那么,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质......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文市镇、水车乡、新圩镇、灌阳镇、新街乡、黄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59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72元/亩......


·配偶患有精神病该怎么离婚?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可能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婚后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可能精神方面就出现了问题,甚至还有被鉴定患上精神病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患有精神病的话,若想要离婚的话,应该怎么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配偶患有精神病该怎么......


·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合法的婚姻不能自然解除,只能通过法定途径予以解除。我国离婚的途径包括两种,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一种是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又包括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符合该......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建设部《房屋建......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变化,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办法也有所健全和完善,为了有效开展河北建筑工程的进行,相应的有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


·不知道小伙伴们对安置房是否了解,安置房是在有拆迁行动的时候出
      不知道小伙伴们对安置房是否了解,安置房是在有拆迁行动的时候出现的,它其实算是对拆迁户的一种补偿,用自己原有的土地换取了政府给提供的安置房,那么不少小伙伴就会有疑问了,安置房和平时您购买的房子是否是一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安置房......


·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遗嘱如何立?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解答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侵权行为、立案标准、诉讼......


·平度市刑事律师张磊专业刑辩业务
      关于公司运用“严重违纪”条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防控根据《劳动合同......


    父母离婚成年子女是否分财产?父母离婚成年子女是否分财产?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
    现在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一旦被抓住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的处罚,同时也会给予一定的教育。毕竟因为闯红灯行......
    婚前协议和离婚协议一样,是夫妻双方或者准夫妻双方,为了对婚前婚后生活进行规范的一个协议,对于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在结婚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江苏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标准
·已婚无婚证的财产是否是共同财
·请问若发现对方盗用商标可以起诉吗?
·叶律师你好?我当事人在阜宁,刚才打你电话你没接,我离婚,有婚
·律师您好!教师试用期间该怎么提出辞职呢?需要什么文件吗?
·我老公出轨了,不想给孩子的抚养权,还想让我净身出户,不让孩子们给我见
·两人没有任何手续,有了孩子,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律师您好!我在广告推广上买了一个剃须*,货到付款,收到货后给描述的不一样,根本不能用,于是就想退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