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沈阳五区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首页
>>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权利人对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凭证,关于这一证明,我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是需要到相关的专门单位办理的,并且在办理的时候我们需要交相关材料交齐全过后才可以办理,下面是我们举的一个沈阳五区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的例子,希望您可以用作参考。
一、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
拆迁
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购房合同书或
拆迁
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
拆迁
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4.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国土局第三次将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承诺时限提速,由一个月压缩成即办件,受到群众欢迎。简化办证程序,将发证程序由原来的区局受理、市局审批、区局,减为区局受理、发证两个环节。精简所需提交的材料,针对群众买房时间长、许多材料无从查找等情况,对新开发的小区先由开发商到市局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再由当事人拿着土地分割表、房本、身份证办理个人住宅土地证。缩短审批时限,将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承诺时限由一个月压缩成即办件,对个人住宅土地登记发证授权窗口负责,在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前提下,在窗口当场登记、当场发证。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沈阳五区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的相关资料,关于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相信您都知道,在办理土使用证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提醒您一定要注意带上相关的资料,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线咨询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土地使用权对于持有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土地持有者想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这个时候最好是签订合同,但是土地的性......
·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
·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离婚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
·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标准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国家的发达,城市用地逐渐扩大,许多郊区以及农村都被占用,在占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征收鱼塘,鱼塘征收的......
·
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
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
停尸费对于已故之人的家属来说是必须要缴纳的,但是很多人在缴纳之前对于这个更是闻所未闻,尸体的停放无外乎是医院的停尸间之内,所以很多人都会有疑问那就是这个时候在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小产权房,离婚时,该房如何分割?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村颁发。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小产权房,离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种......
·
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众所周知,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抚养、监管、护理的义务,无论什么情况下,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都是很重要的存在。那么监护人具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具体的今天整理了关于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关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能否 认定为工伤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一般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者违法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在工伤认定实务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强调因果关系,并且”履行工作职责”与”工作”含义......
·
哪些案件为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
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话,就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继承人会选择放弃遗产继承。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遗产继承权是公民......
·
劳动报酬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芜湖市第一看守所
安徽省芜湖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在芜湖市戈江区火龙岗镇白马山村芜湖市监所中心,可以从市......
·
南京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在哪里?怎么去?
南京各级看守所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邮编江苏省看守所:建邺区江东街道下圩......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以及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
民事纠纷的起因是房产民法典院收费谁拿?1、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发票,对方给错开票资料,对方给错开票资料,会因为1000多元税票
·
邻居把我家房子推到了 xuy6ao负法律责任吗?
·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如果被抓入看守所,那
·
因本人缺席被执行1,3万从本人退休工资右扣。现已扣五个月己满
·
结婚不到4个月 离婚 我能要回礼金吗
·
从一个链接买了特惠游乐场门票,没时间去了,也没有消费,网站客服说退不了票,这样做合理吗,难道钱就白
·
现在一孩怀孕,还需要查体么?做婚检的时候已经查体了
·
老赖欠钱不还,2200块钱可以走司法程序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