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随着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我们国家建设的道路工程也越来越完善了,随处都可以看见笔直平坦的道路,然而道路建设不只包括公路,还有铁路等。只要是道路工程就会有一定的质保期,就我们平时所说的保修期,下面,来看一下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
  
  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是什么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
  
  (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2)建筑物的照明电气,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系统为一个采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区道路为1年;
  
  (5)工业建筑的设备、电气、仪表、工艺管线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内容和期限,由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道路工程的建设保证了我们国家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是我们国家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前提。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才出台了道路工程质保期新规定,主要是更好地保证道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道路工程中包括很多项内容,并且不同的项目,质保期也不相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
      员工离职时很正常的事情,但有的用人单位这个时候却要求离职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主要是因为员工是违约进行离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员工违约离职是否需要......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赔偿金吗?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费用是多少?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费用是多少?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工伤单位要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除了遭受人身伤害外,还会导致财产损失。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同刑事审判一并处理。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在一定期限内,那么刑事附带......


·深圳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在我国全国各省都是一样的。因为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等级详细的进行了划分,如果有一些员工的受伤程度比较严重的话,自然领取到的赔偿金额也是比较多的。当然不管怎样,您在工作的时候还是要以安全为第一的。下面我们为您......


·发明专利证书如何申请?
      发明专利证书如何申请?现阶段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发明、利用和保护。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发明专利是最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也是备受企业青睐的。发明专利一定要有发明专利证书才算是专利,才被国家认可和保护。那么发明专利证书如何申请?发明专利申请......


·电信诈骗七万能判刑几年
      电信诈骗七万能判刑几年电信诈骗七万能判刑几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基本农田:78000元/亩;建设用......


·如何理解“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判......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


·一、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
      一、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单位有哪些规定第59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淮安市看守所
    江苏省淮安市看守所地址为淮阴区杜庄村境内(以前地址位于淮安市清河区健康路),淮安......


·202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山东省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7066......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
    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主管机关加盖印章);(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

    保证责任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保证责任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性,一是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一......
    做完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问5--6级到底是怎么赔的
·试用期内提出离职还会得到赔偿吗?
·工厂该负哪几种责任及赔偿项目标准
·被人诬赖为撞成骨折,我跟老公生气回家拿衣服公婆出来阻拦纠缠片刻弟弟发动车想吓唬他
·昨天到期没交房费,今天退房不给退押金,合理吗
·请问责任大概怎样划分呢,摩托直行
·您好,我是受害人,想查询一下行政处罚书上的被拘留人是否真的被
·我是男的,我出轨了现在准备起诉离婚影响分财产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