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劳动合同期限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04)。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关劳动合同法解雇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依照劳动合同才能成立的,既然有聘用,那么也相对应有解雇。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了解这方......


·一、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吗?
      一、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吗?分公司之间轮流签劳动合同会影响职员的工龄,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


·违章建筑被拆除是否可获得补偿?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罚款是怎么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对犯罪主体作出了限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就属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有哪些,而犯罪主观方面又是怎样......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损害赔偿吗?
      一、协议离婚后还能要损害赔偿吗?协议离婚后还是可以索要损害赔偿的,但要注意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以后的一年之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中保协条款〔2006〕1号)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


·在我国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10级属于工伤伤残鉴定中级别最轻的,不过,只要是可以评上级别的,都是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并且,国家对于每一级别的伤残鉴定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拿到伤残鉴定结果以后,就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号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台州市最先获......


·新疆石斌律师代理某医院应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胜诉案一审代理词
      石斌律师代理某医院应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胜诉案......


    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况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
    著作权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犯著作权案“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了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可以认为,以营......
    结婚一年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借钱不还,无能为还,一拖再拖,怎么办
·楼上卫生间漏水该如何办,楼上卫生间漏水
·我要负全责吗,我的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给压了我要负全责吗
·别人放烟花把我房子烧了,查监控知道是楼上放的,打110报警,110说不归他们管,
·一个人被骗了七万块钱说是我表弟骗的我表弟又说是从他账上过了一万二当是他没有拿那么
·我是农民工一家四口人去年来到南宁市武鸣区里建正安农场百香果地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級,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級算不算新的证据
·${(830017523+809040882)?c}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