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国家对我国境内所有归属于国有资产的物品都享有绝对的处理权利,但对国有资产的处理权利也是建立在法律监督的范围之内的。比如国有土地的问题,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一直以来就是国家的,但公民依法取得了以后,国家要想收回土地使用权就必须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及其补偿】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二、国家收回土地程序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者企业的搬迁申请或者制作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将其及相关事项予以公告,或者以其他可以确保拟被收回人知悉的形式进行通知,并在通知时一并告知其享有听证的权利。2、组织听证。国有土地使用人在接到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要求进行听证的,国土部门在接到要求后,在期限内以法定职责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3、批改方案。组织听证后,根据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将拟定方案连同听证会的记录一并上报给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4、补偿。对通过划拨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除因使用期限届满或者被征收人自身存在严重违法情形外,应对被征收人给与补偿。对于其他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被征收人,应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回迁安置或者安置加货币补偿的形式。5、下达征收决定。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后,由国土部门在批准之日起根据该方案在一定期限内,向被征收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复议(一般为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和提起诉讼(一般知道该决定之日起6个月)的权利。6、注销登记。区县国土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原登记发放国有土地适用证的机关就可以注销土地登记,同时应当在明显的位置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公告,并在期限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上五个原因,其实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说白了就是国家征地。政府有可能在修建地铁,飞机场或者其他的公共设施,以及某些报废的场所,都会在拟定好了相关的补偿方案以后,依法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再利用。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两地分居的夫妻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多长期两地分居的夫妻最后都是走到了离婚的那一步,而此时办理离婚的往往也是经过分居离婚来进行。那么您知道两地分居的夫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需要满足怎样的......
·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
·
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
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渭南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
·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管辖地规定是按照民诉法24条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当然买卖合同当中是一种非常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合......
·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
您都知道,劳动者去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时间有没有限制了,劳动合同可以签一年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感兴趣可以看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签一年吗我国......
·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清理债务或进行重整。企业申请破产,一......
·
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房产公证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在对房产进行处分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办理一个公证,而进行房产公证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并不是必须的,但办理一个公证也是有一定好处、作用的。那究竟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产公证......
·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
·
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
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购销合同在市场是以及很多交易中都是会被广泛的运用,很多的企业和公司以及个人都会经常遇到购销合同,法律对于购销合同有着相关规定,那么对于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购销合同金额怎么算?......
·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那到底买房子贷款要多久能下来呢?针对不同的情况,自然放贷的时间不一样。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1、如果是......
·
引诱卖淫罪应当如何量刑
引诱卖淫罪应当如何量刑一、引诱卖淫罪应当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
·
什么是量刑种类?
刑法规定的刑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
南京保险律师
南京保险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保险理赔金额的合法权益,专业解决保险合同纠纷、诉讼风险、......
·
石斌律师代理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程序维权成功
石斌律师代理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程序维权成功......
·
我国规定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国务院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违法招录童工的话,用人单位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时还会面临刑事处罚。那么,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呢?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处罚规定。一、多......
·
离婚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起诉离婚的,势必就要向法院递交一份离婚起诉书,不然的话就无法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当然,对离婚起诉书的书写也有一定的技巧,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内容。那究竟离婚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1、要写明原告和......
·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一、撤销权的概念1、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在酒店消防栓上挂袜子,服务员开门把架子卡住了,我用手去取架子,弄坏了消防栓需要陪
·
关于被辞退后的奖金,我是做酒店收银的
·
自己厂里不生产货品,在别的地方定制回来贴上标签出售,这样做违不违法?
·
上诉人未缴上诉费,法院下传票开庭,给被上诉人造成损失怎么办
·
离婚改嫁后带走的养女有继承前养夫财产的权利吗
·
现有当事人于7月9日因涉嫌电信诈骗刑事拘留于淳安看守所,现要
·
想求助你们的帮助。,编辑本人在2010年9月27日当天到盐城龙冈镇凤凰工业园区铭
·
我弟弟去年因为一起荐股诈骗案现在被关押在崇阳看守所到现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