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人民法院的依法审判,对当事人
执行死刑的这种做法是在法律的支持之下,让其为自己做出的一些行为付出最严重的代价,纵观我国关于死刑
执行的相关案例其实非常的少。并且此行在
执行的时候我国刑诉法当中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那么,死刑
执行刑诉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一、死刑
执行刑诉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
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
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
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
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
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
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
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
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
执行人员
执行死刑。在
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
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
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
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
执行死刑注意哪些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
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
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
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
执行。
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
执行。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
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
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
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
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停止
执行的情况下,
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
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
执行死刑命令,才能
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
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临场
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
执行。对于
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法院有条件
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
执行,没有条件
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
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
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
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
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
执行人员的姓名、
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
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
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
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
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罪犯
执行死刑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罪犯家属不予认领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关于
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
执行。”“枪决”是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的
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行刑方法;“注射”是指通过注射致命性药物使罪犯死亡的
执行方法,是996年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新设立的一种行刑方法。用注射方法
执行死刑,具有
执行方便、痛苦小、死亡迅速等特点,是更为人道、先进、文明的
执行死刑方法。至于立法中“注射等方法”中的“等方法”是指比枪决、注射更为人道、科学、文明的方法。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
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
执行机关设置的
执行死刑的场所。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所谓“指定的羁押场所”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监狱或者
看守所。
执行死刑应严格控制刑场,除依法
执行死刑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刑场。
负责指挥
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要认真细致地核对罪犯的有关情况,查明其确系该判决认定的应当
执行死刑的罪犯,以确保
执行无误。审判人员还应当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对于罪犯的遗言、信札,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处理。在
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
执行,依法定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可见,当工作人员对当事人
执行死刑的时候,必须要在之前询问当事人是否给家人留有遗言,而且,现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
执行死刑的时候,大多数都是采用的注射和枪决这两种方式,那么当时肯定也是有相关的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的,而且
执行死刑的整个过程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记录,同时
执行死刑的当天必须要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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