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濮阳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濮阳
离婚
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父母
离婚
时,
离婚
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
离婚
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
离婚
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不管是在濮阳还是全国任何一个地方,
离婚
时候的抚养费考虑的因素关键是在于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能力的,假如说对方月收入也就仅在3000元左右,那么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20~30%的比例支付,如果对方连固定的收入和工作都不能够保证的话,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相对也会非常的不稳定。
·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_海珠区南州看守所地址电话、邮编、位置导航,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罗马家园东侧。联系......
⊙专业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
一、法院调节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进行?1、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
女方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原因总是各种各样的,有可能是男方起诉离婚,也有可能是女方起诉离婚。其实不管哪一方起诉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女方怎......
·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未经公证有效吗?
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未经公证有效吗?有效的,婚前协议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
·
重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其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已经登记结婚或虽为登记结婚,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重婚包括法律上......
·
货拉拉是不是运输合同的相对方?
很多人通过货拉拉拉货、搬家,发生了损坏,想找货拉拉赔偿却被告知不是货运合同相对方,这是为什么呢?首先我们就要看双方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主要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是《网络货运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看出,网络服务公司实际上仅是中介机构帮你寻找......
·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违章停车如何处罚在对道路交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严格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这样一方面是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方也是可以缓解城市拥堵的情况。而现实中要是不按照规定乱停放车辆的话,就会被罚款。那违......
·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
·
故意伤害罪怎么进行赔偿
故意伤害罪怎么进行赔偿一、故意伤害罪怎么进行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
·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
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
·
四川省工伤认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其实国家对于工伤认定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工伤认定当中的最关键的主体无非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了对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以外,全国各地实际上对于工伤认定的年龄问题,也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心的。就比如说四川省内的劳动者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
·
一、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
·
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分为诉讼事务服务和非诉讼事务服务。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向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起诉,举证,出庭,上诉,应诉等等),合同仲裁代理服务,劳动仲裁代理服务,刑事辩护和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服务等。非诉讼事务服......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能够继续走下去,那么是可以离异的。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很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
·
工作中失误并且及时纠错算价格欺诈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工作中失误并且及时纠错算价格欺诈的可能性有多大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
撤销赠与合同法院如何收费?一、撤销赠与民法典院如何收费对于涉及房产赠与的合同,按照合同中明确的赠与房产的合同价格收取诉......
⊙专业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宋律师你好,我56岁,在去年硕达公司上夜班时,不幸左手臂8级
·
您好,请问代理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代理费用大概是多少?
·
我工伤期间厂里只380元去除一些保险费只有一干元,工伤前我月工资4500左右,我想维权又不想失去
·
别人欠我钱,写了欠条,一直不还,我把欠条复印去她住的小区门口
·
如何查询营业执照是否注销
·
王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给人家打了,我回来打我爸的人
·
深圳微众银行逾期11万左右,收到您写的律师函请问这个如果没还
·
我辞职今天到期,但有事回家了能过几天到公司办手续么?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