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首页
>>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那到底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怎么赔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应当以正式
票据
(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
医疗
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
4、计算交通费的
票据
标准:应当以正式
票据
(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
三、律师提示
1、交通费的审核十分苛刻,不仅要求要有正式
票据
,而且要求有关凭据与就医地点、事件、人数、次数相符合。
2、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
医疗
费的,从
医疗
费中赔偿;未计入出诊费(
医疗
费)而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应按交通费赔偿。
3、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怎么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
医疗
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在看完了上述文字后,我们可以知道通常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如何进行赔偿的了。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但在实际索赔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
票据
。并且,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规定的赔偿标准不同,那么最后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有所差异的。
·
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
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收容教育制度的主......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的限额是怎么样的?
一、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十一元的死亡伤残赔偿限......
·
延期交房如何索赔,延期交房怎么赔偿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担心的就是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此时可能因为开放商的各种原因,而导致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那么购房者就延期交房如何索赔呢?我们将......
·
汽车的划痕险报案怎么说?
很多时候因为个人纠纷,别人为了复仇,或者你为了报复别人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当然,我们都知道,杀人放火肯定是会出人命的,中国人还不至于笨到把自己搭进去,......
·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
·
持刀抢劫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种严重危害公民财产和生命的犯罪活动就是持刀抢劫。持刀抢劫不同于其他的抢劫罪名,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很有可能对公民的生命造成极大的威胁。在持刀抢劫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会引发过失杀人和主观故意杀人的这种其他犯罪活动。下面我们......
·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
·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
·
中国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中国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什么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无论哪行哪业竞争都非常激烈,建筑市场也不例外,生活中,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筑的美观,更和我们的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密不可分。那么,如何提高自身企业的建筑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的完善,为此,我们特为您......
·
新婚姻法对过错方怎么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们都知道很多夫妻到离婚的地步,都是有原因的,要么双方性格不合,要么子女教育问题,而对于巨大多数女性而言应该是不能容忍对方出轨,对彼此情感的背叛,那么,《民法典》对过错方怎么处理?......
·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
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国家制度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大方向和大范围的内容,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推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丹阳市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
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
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一、版权被抢注为商标怎么办?版权被抢注为商标应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商标,违法......
·
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息起始日为何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息起始日为何时?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
·
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形态的界定
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形态的界定校园侵权虽然发生在校园里,但是其等同于社会上的侵权行为,十分严重,因此我国专门为此设立了法律条款来约束,对侵权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校园侵权行为的......
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及幅度是怎样的?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明确了认罪认罚案件中“从......
·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上述权利时,承租人可以基于承租权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基于所有权向......
⊙专业律师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由于快递分拣错误造成没能及时送达怎么解决
·
在出商场大门时,撞到了防火卷帘门上
·
投资理财公司,签了理财合同,理财公司逾期怎么办?
·
我上班路上扭伤了脚,请病假会扣工资吗
·
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多久
·
南京9年前的刑事案件昨天被带走了说是要拘留
·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在哪里?怎么去?
·
我是结婚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子还没下来房产证,我跟房东签的购房协议这样需要我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