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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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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合同
。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
合同
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
合同
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
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
合同
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
合同
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
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
合同
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
三、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
也是劳动
合同
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
合同
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
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
合同
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
合同
。
四、劳动
合同
法无固定期限必须签订吗,有什么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
,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
合同
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
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由上文可以看出,签订劳动
合同
法无固定期限必须签订的说法并不是一定的,但是劳动者签订也是有利于长期稳定就业,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有利于维护经济利益。但是我们这里提醒您,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不是无法变更的,如果劳动者与企业之间能够以协商一致,也能够变更劳动
合同
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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