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再婚后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首页>>法律知识

    再婚后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1、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抚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依据上述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监护人)即使再婚,另一方同样要照常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3、法律有明确规定:“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所以,如果你现在的丈夫不愿意支付抚养费,那你只能向孩子生父主张抚养费;其次,由于房子是由男方婚前购买,首付也是由男方支付,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自己名下,那么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由于贷款部分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那么离婚时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以及对房屋的增值部分要求适当的分割;男方将别人打伤赔偿借款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该债务属侵权之债,并不具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特性,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男方个人承担。
  
  二、抚养费详解
  
  
  1、【抚养费的范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父母的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抚养费可增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6、【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7、【可协议由一方负担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8、【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9、【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0、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其中,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无论双方是否再婚抚养费都应该支付给孩子,且一般为月固定收入的百分十二十到三十不可轻易减少,其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些家庭,存在患有重病的成年子女,当父母无力承担其治疗费用时,有人会选择将其遗弃,这是一直犯法行为......


·家庭暴力需收集哪些证据??
      根据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当事人的陈述;(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


·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如何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仅载明被执行人个人为债务人,对于下列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执行。(一)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存款、股权(股份)、金融理财产品等,婚后登记在被执行人配......


·法人的分支机构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分支机构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虽然有自己的名称,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法人的隶属关系;分支机构虽可以从事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但没有独立的章程,其经营权限来自法人的授权;分支......


·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会怎么处理?
      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会怎么处理?一、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会怎么处理?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的处理办法一般是会撤销之前的处罚,因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撤消此决定后,行政机关按合法的程序对被处罚人重新作出处罚是可以的。行政诉讼......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情形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律虽然限制男方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对于许多机动车驾驶者或者开私家车的人来说,如果不遵守道路交通的规定违章就会被处一定的罚款,对交通违章滞纳金应该不会感到陌生。通常在逾期交纳违章罚款的时候,就会产生一定数额的滞纳金。那么,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呢?交通违章......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
      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的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交换或者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他人。我国土地属于国家,人们只具备土地使用权,且有一定的时限。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附期限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公司的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可以辞......


·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起诉离婚之后,并不会被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就会开始准备再次起诉离婚了,不得不说再次起诉离婚也是要准备相应材料的。那究竟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需要多少目前我国的海外并购上市公司投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理想的状况,这与我国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是分不开的,包括国家走出去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都为海外并购投资提供了契机。下面的我们将仔细分析海外投资并购投资金额......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南京要帐
    南京要帐律师处理疑难债务,指导南京要帐方法和要帐技巧。部分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不......


·杀人未遂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简介本案王某与将某本是朋友,可是二人却因民间借贷长期存有严重的积......


    法律有规定结婚一定要彩礼钱吗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
·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
    新发明专利请求书怎么写?一、专利申请书的定义专利是以法律形式保护一种发明的独占权,这种独占权权便是专利权。它是指专利占有者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对其发明享有排他性的使用、销售、制造的权利。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为了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在申请时......

    离婚时争小孩抚养权怎么处理?离婚时争取小孩抚养权的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这两种,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焦律师:西固区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诉讼,从诉求到开厅大概要多
·我是个22岁男孩 22年前我出生当天我的爸爸妈妈就给我送到爷爷奶奶家了,我没有跟
·他们这样可以告我吗,一个月前我和一个男的订婚后来发现我们不合适我就提出退婚现在那
·请问在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怎么收费
·一个人刚刚认识十天,借给他五万五,问他要了多次,还是不还
·欠款的最长有效期是多少,你好
·农村建房,小工意外身亡,包工头,房主,身亡者,各负多少责
·在做保姆时,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主人家三个月未发工资,应该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