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遗产
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
遗产
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
执行
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
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我国,财产继承中
遗产
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
遗产
,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
遗产
。
遗产
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遗产
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
遗产
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
遗产
实际价值为限。超过
遗产
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债务清偿原则
(1)限定清偿原则
(2)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
(3)
执行
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1162条规定:"
执行
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4)
遗产
已被分割后,债务仍应当清偿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
《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
遗产
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
遗产
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三)
遗产
的分割
1.
遗产
的分割原则
(1)
遗产
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
遗产
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
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
遗产
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
遗产
。
2.
遗产
分割的方法
(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
遗产
,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四)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遗产
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
遗产
,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家庭中产生的
遗产
继承关系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是继承主体还是依法继承的程序都必须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而公民在对自己的继承
遗产
的身份资格有质疑时可以根据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判断。
·
东莞市看守所_东莞市上桥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东莞市看守所地址(上桥看守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桥村乘车路线:......
⊙专业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
·
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一般在丈夫去世的情况下,对财产的分配其实也就是对丈夫遗产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平均分配遗......
·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去世者没有签署遗嘱,也无子女是,则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是曾孙,外......
·
遗产可以只给自己子女不给子女配偶吗?
父母立下遗嘱遗产只给孩子,孩子的配偶没份。法律要点:按照继承法,如果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下遗产,如果子女已婚,那么这份遗产是属于小两口的,也就是算小......
·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动迁给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城市是随着人们的生活和发展所逐渐形成的,这是一种属于人们创造的艺术品。为了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例如交通拥挤等,促进城市的发展规划,在进行公共设施的时候,需要对于土地进行征用。那么,关于土地使用证动迁......
·
上海房地产市场火热,人们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合
上海房地产市场火热,人们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合同条款、定金支付等发生纠纷。房产纠纷是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话,最好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这样胜算大一些。那么,上海房产纠纷律师费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
·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
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续展吗?注册商标10年到期要办理续展登记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
不起诉欠条多久会失效?
不起诉欠条多久会失效?一、不起诉欠条多久会失效欠条本身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不然,通常情况下,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欠条中的义务之后,那么该欠条才会时效。不过,就诉讼上面来看。要说欠条过几年起诉就无效的话,这其......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很多时候是被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适应一定的工作条件并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很大,很多人没有机会去选择和争辩。但是,作为劳动关系中较为弱势的一方,相应地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和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发挥着相当......
·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虽然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名称上面很相似,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规定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且对职务侵占罪的判刑也不是很严重,那此时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我......
·
哺乳期加班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哺乳期加班有什么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哺乳时间是指女职工在生育后正常工作,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女职工两次授乳的时间,每......
·
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么?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之下,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在发展中会受到竞争对手的挑战、所属行业的低迷、周转资金的匮乏、人才资源的流失等等问题,有些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将使企业陷于困境,为了......
·
诉讼离婚第二次判离婚吗?
夫妻双方由于种种原因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选择离婚而另一方不予同意时,可以选择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按照司法实践中的通常情况,法院在第一次受理离婚起诉时会以调解为主,而不是直接准予离婚,如果起诉人离婚意愿强烈、态度坚决,继续进行第二次起诉,......
不算。自己家人玩牌带赢钱的,不算是赌博,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是不以赌博罪论处的。《关于办理......
一、公司未签合同员工随时可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
⊙专业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新民居有个人房产证吗?如果没有为什么?
·
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赠与,请问;我们在婚姻期间的房屋可以互相赠与吗?[房产证上写的是
·
离婚后孩子归谁,请教一下几个问题:1我有一个刚满十一个月的儿子
·
在香港苹果官方直营店买到假货
·
群里面辱骂他人,可以起诉吗本人在深圳,对方在老家,可以在深
·
您好我想请问我想和女方申请离婚但我到丽水当地委托律师有
·
什么时候警察下拘捕令,什么时候警察下拘捕令
·
家庭婚姻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