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首页>>法律知识

    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一、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二十一、执行程序
  
  第四百六十二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社会上时常有出现欠钱不还的老赖,这种人一般拿他们没办法,所以就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解决。如果已经收到法院的警告还是不还钱,那么法院就可以执行强制措施了,比如去当事人家里查封当事人的资产,变卖当事人的财产还账等等。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会被定罪处罚的,那么骗取贷款罪到底应该如何处罚,它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


·怎样签署借款合同比较好
      怎样签署借款合同比较好一、怎样签署借款合同比较好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2、......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1、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
      股权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国家有何规定?一、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


·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都说有种年终奖叫人家的年终奖,每年到这个时候很多上班族又在考虑年终奖的事情了,在上海和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年终奖更是很多公司都会发放的。那么有人会问上海的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呢?下面将会为您解答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候发。一、上海公司年终奖什么时......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
      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实践中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那么,在人身在受到损害时,该怎么要求去损害赔偿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又该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下面,请跟随我们相信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一、怎么计算人身损害赔......


·罚金刑的缓刑
      罚金刑的缓刑是指对宣告判处罚金的罪犯,在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下,在一定期间内暂缓罚金刑的执行。缓刑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理由,则不再执行原判罚金刑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按照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为了追回损失,可以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一来,可以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非常有帮助。和民事诉讼一样,附带民事诉讼也涉及到管辖的问题。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


·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互联网公司及其分类互联网公司是由网络为基础的经营,一般包括IT行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互联网公司的分类:1、搜索引擎,2、综合门户,3、即时通讯,4、电子商务,二、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1、上市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
      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会判多久?强制猥亵、侮辱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南京走私罪律师
    南京走私罪律师办理走私犯罪案件,为走私文物、珍贵动植物、走私普通货物、走私枪支、......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地图导航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峰驾校(104国道西)☎电......


    抚养费是子女在生活上所需的费用,是必须做到的法律义务。要注意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规定中指出,不是子女所有花销都必须父母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申请著作版权?申请著作版权的流程具体如下:1、填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然后将申......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七
    规则七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避税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规则描述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为了规避税费,约定与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价款,应属无效法律行为,无法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上班时间,坐别人车,:是老板叫我跟师机带路,路上摔了,是不是工伤,这个该怎么处理
·倒卖黑车的政府官员用房契抵押给我家借走18W,出事被抓后警察
·我需要承担排除责任吗?,朋友打便车回家
·债务拖欠追讨
·交通事故,我想咨询我的车与人发生事故没有人员受伤对方全责请问修车费谁承担
·医药费与误工费能让摩托车赔吗
·怎样才能证明是被强迫的呢
·老板诱导青少年犯罪问老板有罪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