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商家销售劣药属于犯罪吗

首页>>法律知识

    商家销售劣药属于犯罪吗
  
  一、商家销售劣药属于犯罪吗?
  
  销售劣药属于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刑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应该说销售劣质药品造成了一定的严重后果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当地有关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罚款,甚至是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检察院针对销售劣药的行为,实际上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遇到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男人该怎么办?
      离婚是现代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手段,虽然会对家庭及子女成长带来不可避免的伤害,但也是维护个体婚姻自由自主的唯一手段,在离婚后,关于双方共同子女的抚养权确......


·一、协议离婚赔偿金额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一、协议离婚赔偿金额标准是怎么认定的?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


·离婚放弃小孩抚养权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当子女未成年父母是具有养育子女的义务的,就像九年义务教育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在父母离婚上抚养权一般是双方争夺的焦点问题,子女虽然只能跟随一方生活,......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主要表现为采取威胁、要挟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呢?实践中敲诈勒索罪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一、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司......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


·限制减刑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一、限制减刑适用条件是怎样的《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


·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的是否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快递单上写有收件人有效的手机号码,通常情况下足以使快递员联系到,快递单托寄物名称一栏为空白故无法说明投递物品就是《律师催款函》事宜,若无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主张对方并未寄出《律师催款函》,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可以证明权利人在......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工人参加劳动,由于外界因素导致受伤的,基本属于工伤,要经过认定确定等级。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在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参加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


·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所以,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现在比较普遍,而且处理起来也非常的复杂。防范他人侵犯商标权,可注意以下几点: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的法律定义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合同承受,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承受要发生法律效力,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合同尚未订立或合同目的已达到而消灭,合同承受因失去前提而不能成......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医疗行业一直都是个很火的行业,由于假药的盛行,签定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就成了购销双方的法律依据。有了医药公司购销合同就可以更好的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相关知识。医药公司购销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
    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鲁南路,来访路线:在鲁南路与三鲁公路交叉口,......


·2023年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邺区茶亭东街1......


    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一、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虚假出资要负刑事责任吗
    虚假出资要负刑事责任吗一、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

    寻衅滋事在派出所私了可以吗?一般寻衅滋事已不能私了的,可能是检察院认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要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私了只是民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向律师,您好!请问公司年度的年终奖有一半原公告在2月份发放,
·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原来定8级,现在只同意9级……
·卖方拿到房款拒绝交房
·户口能迁过去吗?怎么办理啊?
·邻居10年前借了我8000元,至今没有还,不接电话不见人
·商品退回后才能退款是什么意思?
·高校寒假留校安全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抚养费的给付时间问题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