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新刑法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疑罪从无原则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表明国家在刑法方面对人权的保护。今天我们就给您说说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疑罪从无”
所谓“疑罪从无”,就是指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疑罪从无”是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对过去“疑罪从轻”、“疑罪从缓” 的否定。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如第162条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主要表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为疑罪从无确立了前提;第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补充侦查次数以二次为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确立了审查起诉阶段的疑罪从无;第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经法庭审理,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这是疑罪从无的明确表达和最终确立。
二、“疑罪从无”在司法中的运用
疑罪从无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进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彻底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彻底与否关系到能否真正发挥这一原则的优势,关系到保障人权是否只是一句口号形式的空话。彻底贯彻该原则要求:对检察机关,将“可以不起诉”修改为“应当不起诉”,取消检察机关的选择权;对侦查机关,明确赋予其在侦查期限届满对证据不足的案件直接予以撤销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能够真正享有平等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权利。
疑罪从无在新刑法中的实施,是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的。并且在以后司法过程中也可以有发展的空间。疑罪从无既可以更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人权,又可以避免国家经济的损失。在以后的具体案件中也可以越来越充分的发挥它的作用,让冤假错案会越来越少。这就是我们带给您的疑罪从无新刑法的相关知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什么是故意犯罪 犯罪故意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一般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重一些的,因此实践中认定属于故意犯罪还......
·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特殊的案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可以一大部分人的法律......
·
寻衅滋事罪判多久,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本身是从之前的流氓罪当中分解出来的,那么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呢?而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判多久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你......
·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告在法庭上......
·
陕西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年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
·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
·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
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专利权是一种新兴的权利种类,凝聚了智力成果。是创新的核心要素。那么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范文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此时产生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该怎么办?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纠纷又怎么解决?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同居关......
·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的,毕竟有的时候不符合法律中的规定,即使向单位索要加班工资,此时也是不会获得。那具体来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
·
劳务分包与分包、转包的区别与联系
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又不是分包。转包是将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分包是将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施工项目有限制地交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劳务分包则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转包和将工程肢解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分包工程在不违反法律法......
·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人参是一种草本植物,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它是一种很罕见的药材,正是因为人参的罕见性,所以导致了人参的价格居高不下,对于想要购买人参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和卖家签订一份人参购销合同,那么这样......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江宁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范围包括江宁区下辖汤......
·
溧阳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溧阳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罗庄路,位于104国道南侧.导航应该......
·
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办?
在实践中,会发生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要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只要出具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可,但还是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认定。那无法认定劳动关系要怎么......
·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公司的董事长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实多数的普通员工并不清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可以说,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拥有的权利和......
·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上有剩余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也可以将它们存入银行获得利息,后者会更为保守一些,但较投资来说,也较为稳定。相信许多人对中国银行存款利率是多少都会比较感兴趣,下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开车把人撞到了。经伤残鉴定为10级。现在已经法院起诉我们了。
·
我是在美容院工作的,我在公司做了两了,公司每个月底薪是给我的,还有没给我交养老保
·
办理证件问题,我是一名海员
·
好,我*人在xx园小区交清首付购买一套房子,当时导购说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询问可以
·
工伤理赔,您好,您好,我想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提,我
·
我家是塌旋区房屋改造后原由的菜地是否还归个人使用
·
想咨询你一下,湖北襄阳市现在能不能申请个人破产
·
工地上欠我几年的钱一直没给,现在工地已完工,工地上总说房卖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