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时会出现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
离婚
损害赔偿,那
离婚
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
损害赔偿必须在一定的情况下提出,那什么情况下能提出
离婚
损害赔偿?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离婚
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
离婚
诉讼为原告方,向法院提出
离婚
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在进行
离婚
诉讼的同时提出,即可以在起诉时提出,也可以开庭以后判决以前提出。无过错方作为
离婚
诉讼被告方,可以在
离婚
诉讼中提起反诉要求赔偿;如果不同意
离婚
也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
离婚
后一年内,就
离婚
损害赔偿单独提出诉讼。无过错方作为
离婚
诉讼被告方,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
离婚
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什么情况下能提出
离婚
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易于明辨是非、分清责任,但
离婚
损害赔偿的提出是有条件的:
(一)
离婚
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
离婚
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也就是说,在
离婚
损害赔偿中,只有因为过错方的原因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才可依此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不起诉
离婚
而仅依据此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
的案件中当事人基于此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二)赔偿义务人是过错方
在实践中,有些人认为履行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还应包括“第三人”或者仅指“第三人”,当然,这种理解都是错误的,是违背立法本意的,因为在我国现阶段立法和司法状况都不完备的情况下,把赔偿义务人的范围圈定的过大,就不利于我们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也就不利于审理工作的进行。因此,我们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越法”行事。以免影响自己权利的行使。
(三)
离婚
损害赔偿要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
对于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时间,法律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无过错方在
离婚
诉讼中的不同地位,可以参照以下标准: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该项请求必须与
离婚
诉讼同时提出。当然,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前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经告知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以后其也丧失了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赔偿的权利。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其不同意
离婚
,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
离婚
后一年内单独提出。3、如果其在一审时未提出而二审时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此问题在
离婚
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以上就是对
离婚
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的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通常无过错方在提起
离婚
诉讼的同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
离婚
损害赔偿。而此时对方的行为要符合法定的过错情形,法官才会依法判决作出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离婚方式主要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并且协商一致。而在有些情况下,即使双方自愿,也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来说,不能办......
·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有效吗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有效吗公证是指我国权威的公证机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我国公民的民事法律请求,和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文书等进行法律上的证明。任何......
·
分床不分房,能否认定是分居?
根据民法典,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
·
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吗?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假释相信我们很多人都听说过,对于犯罪分子进行有条件的释放也就是我们所了解的假释,假释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并且需要遵守假释期间的有关规定,否则就会被撤销......
·
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
·
车祸保险理赔材料有哪些,它的流程是怎么样
车祸保险理赔材料有哪些,它的流程是怎么样我们都知道,车主买车的时候都是要购买保险的,而购买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生车祸后能够进行理赔,因此,提前了解车祸理赔的流程以及车祸理赔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对车主有很大的帮助。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相关详细内......
·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字确认成立,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违背了生效要件,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所以也存在生效的特殊情形,取决于被借用的人是否知情,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
·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进行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
·
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者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
·
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大部分的夫妻离婚之时会选择协议离婚,无需走诉讼流程,手续简单,所需要的时间也更少。但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有争议,诉讼离婚不失为一个好选择。涉及到财产时聘请一位律师对当事人来说有利无弊,那枣阳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我们......
·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医患关系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种社会风气。导致医疗纠纷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很多种的,通常在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医院和患者往往是各执一词。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很多人都不清楚处理的流程。接下来,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深圳......
·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定金一般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20%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
·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负责人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场所、电话 1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
·
工行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的相关规定
工行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的相关规定众所周知,并购贷款是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在并购活动中用于支付股权对价款项的贷款。并购贷款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在《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中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各行对于并购贷款也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工行关于......
·
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否则的话是没有那么容易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不一样,那么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起诉离婚......
·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如何确定的?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的驾驶证分扣完了,C照,七天已学习完了,我想去补考科目一,补考地点有哪些呢,成都
·
1422日入职,马上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717号提
·
刘律师您好,别人欠我货款(5万多已打欠条)20多个月不还,能
·
因做排污拆掉我了家生生活用桥,家人用石块那用站人,我家老人在
·
我是来来自贵州省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温州已经十年,现要准备起诉
·
调解协议。请老师指导
·
父亲打人坐牢一多要赔0万没钱赔会从子女卡里扣款
·
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疏忽导致被雇佣者右手中间3个手指半段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