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
  
  市场经济下企业倒闭是不幸的,同样不幸的是员工的薪资保障。破产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劳动者薪资发放不及时,劳动者缺乏保障等问题。尤其是当比较大的企业破产导致的大量员工失业,不利于社会稳定。那么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作出解答。
  
  一、企业倒闭后员工的基本工资的法律保障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业倒闭后政府先行垫付的法律规定
  
  政府为企业垫付工人工资,帮助弱势群体,在为弱势群体解决困难的同时,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平息社会骚动,无疑是符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
  
  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可见政府为工人垫付了工资,相应的工人也就依法可以将向企业追讨工资的权利转让给政府,此时债权的性质并未改变。当然,政府在为工人垫付工资后,便可在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有权取得执行款的法律依据。
  
  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政府不能垫付企业工资,同样也没有法律规定要求企业破产倒闭后的员工工资应当由政府来垫付或代为支付。现如今社会中出现的垫付行为属于政府的主动解决社会矛盾的行为,符合政府管理社会,保证社会稳定的要求。
  
  三、和申请政府垫付有关的规定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政府对劳动者的垫资属于政府主动行为,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政府责任,劳动者经过劳动者通过向政府部门反映和申诉,要求政府机关积极主动的根据破产事实以及保护劳动者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解决好企业破产劳动者工资发放的问题。以上就是我们对“企业倒闭政府会垫付工资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


·劳动保障内容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权益都最终由国家制定并施行法律来加以确认并保护,劳动保障也是如此。劳动者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价值,用人单位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二者组......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的,毕竟有的时候不符合法律中的规定,即使向单位索要加班工资,此......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最为重要的对于工伤鉴定需要相关鉴定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等额时候,具体的鉴定手续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


·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审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判之后,当事人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能够上诉呢?要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又是怎样进行上诉的?关于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的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能否上诉到法院起诉离婚......


·著作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一、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一、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或者身边的人遇到过这样的一个问题,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那么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为此我们特地请教了平台的专业律师,下面就是他的专业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由谁赔偿赔偿损失是指一方......


·婚前房产用公证吗
      婚前房产公证是为了更好的区分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际中并没有多少人去做婚前房产公证,那么婚前房产用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房产用公证吗(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1......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关于货物运输的方式当中,公路运输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在货物运输的过程当中,双方为了确保货物的质量和交接问题,是需要通过书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作为依据的。在签订公路运输合同的时候存在一定的漏洞,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外婚姻管......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泗阳县看守所
    泗阳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解放中路。律师提示:泗阳看守所执行......


·武汉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律师介入越早对嫌疑人越有利
      武汉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律师介入越早对嫌疑人越有利刑事案件中嫌疑人一......


·乙肝影响抚养权么,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斜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此时需要寻求法律诉求,有人民法院判决。发拿云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是否患有疾病......


·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
      房屋拆迁活动是否合法,涉及到对方方面面内容的考察。在这些内容中,拆迁许可证是一项非常直观、非常关键的内容。如果拆迁许可证违法,那么拆迁活动是违法的,应当中止,已经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也可以认定为无效。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依据很多个案提炼......


·被派遣劳动者在跨地区派遣中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当事人欠款一年多了,有欠条,多次催要,到当事人家去了三
·狱警家属对平民老人欺辱可以控诉
·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法制教育、军训等活动,法律规定没有正
·我弟弟去年因为一起荐股诈骗案现在被关押在崇阳看守所到现在
·你好!我是一位宝妈,之前有应聘工作由于时间关系没去。过了一段
·我是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人,我的儿子被抓到天津市滨海新区
·新建高速公路应离原有建筑物多远
·老公婚内出轨,在外面有个孩子,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